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真实的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在公开内容方面,重点公开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热烈的热点问题。二是在公开形式方面,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功能设置,使市场主体、人民群众能够全面、及时、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双公示方面,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按时按要求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按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在14个工作日内全量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是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方面,先后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6件,政协提案38件,完成率达100%。
(二)有效落实政策解读工作
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通了政策解读栏目,通过《石家庄日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公开解读。通过“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推进工业地价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务实举措促进 项目落地建设”“强化要素保障 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解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产业项目落户我市打下坚实基础;通过“高质量推进“6+2+2”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 强力推动省会城市形象实现新跃升”“破茧蝶变向美而生 倾心打造魅力之城”“两会解读”,重点围绕交通、功能、风貌三方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重点突出区域特有的风貌和功能属性,不断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全面落实了“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理念。
(三)高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
不断拓宽申请渠道,在局网站开设申请公开栏目,采取了网络、电子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保证了各渠道畅通。在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专门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公开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合法合规,答复时限、形式、内容均做到了规划合规,截止12月31日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525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共47件。其中,行政复议数30件,行政诉讼17件。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局网站建设管理到位、专人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局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采用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宝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规范适用,更新及时。年初以来,我局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数量5711条,其中,新闻动态81条,机构概况3条,政务公开事项清单1条,通知文件23条,土地收储及矿产39条,规划公示172条,规划行政许可601条,不动产登记及土地二级市场5242条,建议提案回复1条,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4条,行政执法及其他2条,法律法规4条,政策解读3条,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5条,财政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依申请公开1条, 世界地球日1条,住宅用地信息公开1条,测绘法宣传日0条,全国土地日0条,不动产登记(工作动态19条、公示公告5242条、营商环境45条),留言统计12条,办事统计12条。
(五)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利用
在局门户网开通石家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天地图·石家庄,包括石家庄地区的高清电子地图等信息,方便了民众对我市地理信息的查询。同时,做到了及时向石家庄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合信息。另外,积极使用政务新媒体,开通了“石家庄市城市馆”、“石家庄市城市馆订阅号”、“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均开设规划,更新及时,运营维护和监测管理合法合规,无安全泄密事故和使用等问题,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了解和掌握不动产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
(六)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平时考核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组织不力、进度缓慢、效率偏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机制,为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民生事项,相继出台并公开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 部门关于推动不动产登记和电力联动过户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 部门关于进一步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的通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 部门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与水气暖业务联动过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与水气暖业务联动过户实施方案>今年以来,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68 |
减207 |
5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8 |
7 |
0 |
0 |
0 |
0 |
5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95 |
0 |
0 |
0 |
0 |
0 |
49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3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518 |
7 |
0 |
0 |
0 |
0 |
5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9 |
14 |
6 |
1 |
30 |
0 |
3 |
8 |
2 |
13 |
0 |
0 |
4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和信息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标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