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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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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栾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抓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更新)政务信息3600余条。另外,通过微信公众号“栾城区政务”、“栾城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300余篇,印发《栾城报道》102期、《栾城新闻》播发260期,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搭建了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县(区)乡换届后,对全区7个乡镇、24个政府部门、2个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信息全部进行了更新,每个单位均按照要求公开了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等信息。由区司法局牵头,系统清理了本级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同时可提供查阅、检索、下载服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组织全区各乡镇和政府部门认真学习《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提高办理已申请公开工作能力。今年以来,区政府本级受理已申请公开8件,全部按时规范答复。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修订了政策发布解读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在政府文件和对应的政策解读文件之间建立了相互关联。主要领导带头解读,通过栾城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解读内容,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应群众关切。对今年以来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以及涉及财政政策、减税降费、金融惠企、就业政策落地、推进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高水平对外开放、污染防治、保障民生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未解读的单位限期进行解读。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依据 “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凡是政策性文件和区政府出台的密切关系民生的文件,要求创新解读方式,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四)逐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区各乡镇全部编制完成本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督导各乡镇、对口的区直各单位指导农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通过村民微信群、社区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渠道,重点公开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

        (五)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及时作出权威回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疫情收集研判,新闻办牵头,各乡镇和单位具体负责积极稳妥推进问题解决。

        (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扶贫资金政策专栏”、“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等9个专栏。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积极接受区网信办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市电子政务中心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并按要求撰写整改报告、按时报送整改清单,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

        (七)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工作进行了规范,区直各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前先向区政务公开办备案。组织专门会议对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注销等流程进行了讲解。对已经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月度、季度检查,截至目前,全区2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均有专人负责,平均发布频次3/周,发布内容符合要求,专人每天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3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061.0031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时效上,有些部门部分主动目录信息发布更新频率慢,存在信息发布延迟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

        (二)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区政策解读工作下了很大功夫,但工作成效仍不明显。有的政策解读材料流于形式、内容简单,不能满足群众生活实际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导相关乡镇和政府部门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文件,压实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2021年,我区虽然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规范整治,但数量仍然比较多,维护成本高,监管负担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全区各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深度整合,提升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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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910:43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机制,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公开栏目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在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互动咨询”功能,增设“规划信息”专栏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计划方案”等子专栏,以及“重大会议”、“重大决策”、“招考招录”和“重点领域”等专栏,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晋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的29个专栏共公示信息302余条,公告公示类信息68余条。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关注相应栏目内容,及时修改、更新或删除过时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对公众所关注的工作重点、政策焦点、社会热点等专题,做到及时更新。
        (二)加强政策解读。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解读了《晋州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晋州市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和《晋州市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7件,办结7件。做到及时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处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和监管机制。督促新媒体平台开设单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大内容审核力度,避免出现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同时,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运维,提高平台利用率,力促在信息公开、舆论引导、便民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根据市政务公开办2021年11月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已完成“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工作,备案新媒体账号共计2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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