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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  > 县(市、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平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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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平山县冶河西路79号,电话:0311-82911059,邮编:050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山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完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实现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预期目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0余条。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做好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我县对县级26个部门实施的3134项行政权责清单和乡(镇)实施的182项行政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权责清单专栏及时进行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

        (二)强化网站建设管理

        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作已经完成,并在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通过验证。对网站版面、栏目进行了设计调整,网站规范化建设明显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名称、页面设置和功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优化,并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900余条,同时鼓励各职能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并完成10余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省办、国办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备案工作,已注册但不再使用的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了在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注销工作。

        (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开设了三种申请渠道:网络申请、当面申请、通过信函申请。县政府办公室全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其中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结果为结果维持。

        (五)强化监督管理

        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了县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和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印发《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政务公开联络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县、乡镇、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每月向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12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1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5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就全县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有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今后工作中,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在推进主动公开上持续下功夫,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二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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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910:43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机制,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公开栏目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在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互动咨询”功能,增设“规划信息”专栏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计划方案”等子专栏,以及“重大会议”、“重大决策”、“招考招录”和“重点领域”等专栏,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晋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的29个专栏共公示信息302余条,公告公示类信息68余条。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关注相应栏目内容,及时修改、更新或删除过时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对公众所关注的工作重点、政策焦点、社会热点等专题,做到及时更新。
        (二)加强政策解读。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解读了《晋州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晋州市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和《晋州市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7件,办结7件。做到及时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处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和监管机制。督促新媒体平台开设单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大内容审核力度,避免出现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同时,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运维,提高平台利用率,力促在信息公开、舆论引导、便民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根据市政务公开办2021年11月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已完成“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工作,备案新媒体账号共计2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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