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方面内容。石家庄市财政局公开平台(http://www.ntdywx.com /czj/col/159 2896430881/index.html)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00,电话:86688511,兼传真)。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2021年,公开各类财政信息共283条。
(一)预决算公开情况
1. 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市本级在市人代会批复20日内,公开了各类报表共20张。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了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经济性质分类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进行了公开,并对“三公“经费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2.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102个市直部门预决算均在财政批复20天内公开了部门预算9张报表。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了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表公开到了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按要求公开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公开
1.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收费清单信息公开,强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成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并公开《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文件。
2.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信息、采购文件、项目预算、采购合同和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结果全部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公示。2021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公告6306条:其中招标公告947条、中标公告1403条、更正公告549条、废标公告281条、询价公告604条、单一来源公告604条、合同公告2466条。
(三)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公开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今年在“扶贫资金政策”专栏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涉农补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专栏,使查询相关材料更方便更快捷更全面。
(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据《石家庄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规范》办理相关工作。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登记归档制度,对信件的接收、答复、寄送等信息进行登记归档。二是规范答复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全力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五)建议和提案公开
2021年办理建议和提案共119件,其中主办2件,走访率、满意度均为100%。办理过程中,坚持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围绕提高办理质量明责任、强组织、建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推动财税政策措施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所有建议和提案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应公开的建议和提案都及时在市政府公开平台“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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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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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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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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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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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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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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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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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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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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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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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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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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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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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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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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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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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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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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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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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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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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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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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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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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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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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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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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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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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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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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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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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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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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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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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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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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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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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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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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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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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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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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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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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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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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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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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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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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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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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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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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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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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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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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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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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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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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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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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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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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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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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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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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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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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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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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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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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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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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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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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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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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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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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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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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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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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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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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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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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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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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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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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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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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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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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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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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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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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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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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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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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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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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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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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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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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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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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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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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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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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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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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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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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是公开制度办法有待修订完善、对疑难问题咨询答复工作有待加强。2022年,市财政局将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注重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服务公众水平。
(三)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继续做好公开平台维护和发布工作,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