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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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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市林业局全年发布信息156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574条,政务微博“-绿色石家庄-”310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375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林果科技大讲堂”发布信息305条。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45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天。三是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市政协提案共11件,其中,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优化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牵头科室和各有关科室职责分工。二是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维护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二是不断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内容均需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三是按照工作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大力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确保各项政务信息按规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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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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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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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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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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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在工作落实中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部分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方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新媒体利用不够充分,关注量不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发布政务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大对重要文件的解读力度,尤其是对林业相关文件要重点解读,并在解读形式进行创新。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及时高效发布重要信息,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和社会民众关注度。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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