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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  > 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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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始终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做好政务公开的基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行。根据局领导调整情况,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牵头抓总部门,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均选派了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上传下达有效、衔接沟通及时、统筹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全力搭建多渠道公开平台
        1.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一是网站首页设置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公开、查询服务、办事服务等栏目,参保群众可通过我局官网了解我市各项医保政策,查询医保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2021年,我局官网更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580条次,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对我局承办的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二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局领导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了领导分工。“信息公开”专栏增设了“重大民生信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信息进行了公开;根据部门和科室职能,及时调整了权责清单并予以公示;增设了“互动咨询”栏目,和网站原有的“互动交流”进行整合,及时解答群众疑问。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前,在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了主动公开平台。
        2.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与市政府新闻办对接沟通,全年参与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对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进行公开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接受新闻采访,解读医保政策。为了保证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我市医保政策,对调整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医保政策进行了专题解读报道。2021年,通过石家庄日报、河北新闻网、河北青年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刊登医保新闻60余篇,接受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讯、新闻6号线、石家庄电视台民生关注等栏目采访20余次,全方位做好了政策解读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围绕参保缴费启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专业政策宣讲队伍,开展了医保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校园”活动,面对面讲解医保政策,现场答疑解惑,全市通过宣传栏、展示栏宣传300余次、悬挂标语横幅4000余次、发放张贴海报、宣传册等资料30余万份,通过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量4500多次、现场宣传活动近100次,做到了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投入30余万元利用广播电视、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13万余次,营造了“人人关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三是投入15.5万元,在公交站厅、站台开展了全民参保计划宣传,提醒群众及时参保。四是投入近65万元,联合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办了我市首档公益健康医疗保障类节目,加强对医疗保险特别是最新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参保群众最大限度了解自身享有的医保权益。
        (三)积极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共收到3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法依规向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3起,均胜诉。
        (四)强化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舆情监测。针对疫苗接种医保支付、信息平台切换等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监测。实行了舆情“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制度,为医保决策提供借鉴。2021年,监测各类舆情信息15万条次,形成舆情周报46期,未发生舆情事件。邀请河北师范大学舆情处置专家对全市医保系统进行了政务舆情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医保系统舆情预警意识,提升了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成绩亦有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需进一步完善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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