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以此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狠抓工作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辟专栏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并对历史规划(计划)进行了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目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项下设置了规划信息专栏,具体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计划方案五个子栏目,主动公开各种规划信息238件,其中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7件、国土空间规划4件、区域规划4件、专项规划64件、计划方案149件。同时,集中链接了全市24个县(市、区)规划信息栏目,全面展示了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认真抓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的重点环节领域,向社会公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情况,积极曝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并及时在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打击和震慑各类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公开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时公开地方标准。《2021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共开展随机抽查899次,抽查企业1.99万户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63次,抽查企业917户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90次,抽查企业15224户,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及时公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认真抓好财政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了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及市政府债券存续信息,市本级和102个市直部门公开了各类报表共29张。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了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表公开到了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按要求公开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专栏公开了《2021年石家庄市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等相关信息,全面增强财政信息透明度。各县(市、区)政府均在本级门户网站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
认真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编辑发布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932例,发布权威信息20次。
认真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相继制定了《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卫生健康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引导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认真抓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政策文件64件。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向社会公开复文1032件。2021年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共收到网民留言31627条(市政府部门17845条,县(市、区)政府13782条),其中咨询类15531条,投诉类15521条,建言献策类575条,处理答复率100%。办理人民网网民留言2782件,办理量位居全省首位,石家庄市政府在全省政府系统考评中位列第一,被省政府评为“2021年全省政府系统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三)规范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
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清理了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归集整理并发布我市现行有效规章61件,有效规范性文件94件,相关政策文件178件,并提供了检索、查阅、下载服务,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2021年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发布政务微博40286篇,其中各县(市、区)政务微博19311篇,政府部门政务微博20975篇;共发布政务微信50988篇,其中各县(市、区)政务微信32207篇,政府部门政务微信18781篇(其中,市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共编发推送各类信息稿件3042篇,其中微信1741篇,微博1301篇)。市政府政务服务热线完成了9条政务热线归并,统一名称和标识,实现“一号响应”,全年受理群众诉求来电311.59万(人)次,解决群众诉求事项301.97万件。
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对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市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平台,优化了办理流程,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2021年全市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88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其中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16件,行政诉讼案件131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进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根据国家、省、市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完成了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调整规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设置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申请公开共10个栏目,及48个子栏目。其中,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策文件”1122件、“重大会议”15件、“重大决策”10件、“乡村振兴”32件、“食品药品监管”103件、“稳岗就业”52件、“养老服务”1件、“义务教育”23件、“涉农补贴”1件、“公共文化服务”100件、“社会救助”28件;政策解读和政策直通车栏目共解读文件91件;“机构职能”栏目内容清晰完备;“招考招录”、“政府采购”、“疫情防控”栏目分别链接了相关专题网站;并增设了“互动咨询”专栏,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链接,内设“互联网+督查”、“政府信箱留言”“纪检监察举报”、“网上信访投诉”等多个子栏目,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同时实现了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与政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政务”互联互通,数据融通、服务融通,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政府信息获取和在线政务服务功能。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市政府33个部门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了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与市机构编制网等相关平台公开汇总清单。为贯彻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编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选取正定县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工作。按照“先梳理出行政决策涉及法律法规,再从相关法律法规中逐条梳理出需公众参与事项”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建立一个制度,按制度逐年编制目录”的总体工作思路,研究起草了《正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汇总编制了正定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目前,《正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已通过正定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正定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试点编制任务圆满完成,并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保障
围绕《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梳理形成《<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按季度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作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指标之一,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市。加大日常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2
|
14
|
61
|
||
规范性文件
|
56
|
21
|
9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143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476
|
||||
行政强制
|
1004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310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61
|
177
|
5
|
5
|
13
|
22
|
20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已公开
|
1084
|
155
|
3
|
5
|
5
|
21
|
127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6
|
1
|
0
|
0
|
2
|
1
|
13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
|
0
|
0
|
0
|
0
|
0
|
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2
|
0
|
0
|
0
|
0
|
7
|
||
(四)
无法
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
509
|
10
|
2
|
0
|
6
|
0
|
52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3
|
2
|
0
|
0
|
0
|
0
|
5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七)总计
|
1869
|
174
|
5
|
5
|
13
|
22
|
20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69
|
22
|
15
|
10
|
116
|
34
|
40
|
7
|
17
|
98
|
18
|
4
|
3
|
8
|
33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
改进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石家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认真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调整和维护工作;五是认真抓好公众参与事项目录试点编制工作;六是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七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