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家庄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重点工作、加强制度执行、夯实公开基础等方面信息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了本机关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厘清了权责边界,制定了清单,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力度,公示行政执法事项2195项,行政许可507958件,行政处罚4365件。
3.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界定公文属性。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统一进行权威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开
1.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54321”双随机标准化监管模式,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22.8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7.6万条,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在全市各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星级窗口评定”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不打烊”和“延时+错时”服务,叫号不清零不下班,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2.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专栏对各类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并与信用网站进行对接,实现了办件信息一次录入,多平台展示,办事进度与办理结果均可在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及其他规定的公开平台进行查询,确保了审批信息数据同源,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以“一件事”办理为应用场景,整合40个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出31个“一件事办理”清单,共精简申报材料110项,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35天,压减比例达73%。大力推广“冀时办”指尖服务,目前31个部门、8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已接入“冀时办”,实现手机端办理,市、县两级90余项便民应用已开发对接上线,实现了县、乡、村全覆盖。
3.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了《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涉及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免征、大型企业减征、困难企业缓交社保费的阶段性政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共为6.2万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43.41亿元,并向符合“减免缓”政策的企业进行退费,三项保险共计退费1.23亿元。
(三)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开
1.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发布”及时公开全市确诊病例的相关活动轨迹,有效地消除了公众的恐慌情绪。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和医疗秩序恢复“两不误” “扎实举措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推进会”等相关工作举措信息,方便公众更加快速、详细了解疫情相关信息。针对疫情相关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2.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新冠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等科普知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已发布科普类信息1362条。
3.切实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公开涉及的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向社会提供疫情信息,除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在解除疫情后,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封存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四)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加强公开
1.加强发展“四种类型经济”方面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提高中心城区繁荣度”的总要求和建设“四种类型经济”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石家庄市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2.加强规划编制方面信息公开。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30项重点领域研究课题,组织提出全市78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启动“我为‘十四五’规划献计献策”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10万多条,为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
3.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印发了《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多层次、多领域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海报,张贴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现场咨询解答、882“行风热线”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各县(市、区)政府在门户网站设置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扶贫政策文件及2020年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等脱贫攻坚信息,切实做到脱贫攻坚政策透明化;发布《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本年度新增大气污染重点工作,系统化发布尾气污染防治文件10件,按月发布《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表》;组织全市18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省工业企业视频培训暨“政策面对面”解读活动13期,收集企业意见建议28条,同步组织小微企业参加视频培训,累计组织企业16000余家(次),扩大了政策宣讲普及面。为帮助企业了解和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向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印制发放《石家庄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文件汇编》2200份;针对企业用工难、招工难的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20余个“稳就业”政策文件,均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食药品安全监管、外资企业注册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等监管服务信息。
4.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方面信息公开。在市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关于推广国家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评价实施方案》等信息。积极为基层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发放《招商引资政策汇编》、《世界500名录》等各种资料1000余册;及时公开自贸区正定片区重点产业支持政策20条;加大信用信息征集力度,严格落实7个工作日“双公示”制度。目前,全市归集行政处罚信息、重大违法、欠薪“黑名单”、疫情防控志愿者等信用信息总量近5亿条。
5.加强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和乡村振兴方面信息公开。制作并免费发放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制度。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均建立了建筑工地扬尘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规模以上在建建筑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为拓展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提高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处置的速度和能力,研发了城市管理“市民通”APP,为市民打造了“互联网+城市管理”系统平台;为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成3618个小区、1203个公共机构、441所学校、1013个公共清扫区域的基础设施布设工作,覆盖162.1万户居民。坚持把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作为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双代”改造任务12.0878万户。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总要求,开展了正定滹沱河沿岸片区、元氏槐阳片区、栾城东南片区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和10个市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6.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出台了《关于促进2020届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建成了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招聘网。积极利用人社部开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共为332人提供了就业服务。发放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1934.6万元,征集就业见习岗位6777个,开发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500个,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进行了公示。扩建养老服务项目,完成新增养老床位5568张,养老机构最新进展情况信息以一览表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专栏公开,并随时更新。印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救治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多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2020年新创建95所市级普惠园,新增普惠学位2.4万余个,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利民惠民实事“新创建30所普惠园”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市现有普惠园735所,普惠学位达到了12.21万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省市主流媒体进行了公布。公布了冀晋鲁旅游惠民卡多个景区对全国所有医务工作者实行免费参观游览政策,石家庄34家A级旅游景区对全国医务人员免门票等惠民政策。
(五)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板块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综合信息公开”3个专栏,集中发布我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截至9月底,全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共享共用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一体化服务,达到了全市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456条;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微信微博开设运维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初步建成了市、县协同联动的新媒体矩阵。目前,入驻政务微博矩阵39家,其中县(市、区)24家,政府部门15家;入驻政务微信矩阵52家,其中县(市、区)24家,政府部门28家。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共推送稿件72024篇,其中微博37560篇,微信34464篇。
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渠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依申请流程进行优化,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申请后,平台后台自动形成查询编码发送到联系手机上,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全市行政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参照省推行的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模板,对全市行政机关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2020年,全市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信息1218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
3.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综合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具备了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我市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共解读《石家庄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家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33篇。市级组织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53场,开展电视面对面直播问政25场。
(六)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在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完成了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按照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完成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经过审核把关和修改完善,2020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乡级)》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七)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之一。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74
|
|||
规范性文件
|
322
|
254
|
142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解决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8
|
减2
|
9763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0
|
增44
|
1924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解决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89
|
减38
|
507958
|
|||
行政强制
|
155
|
增9
|
4365
|
|||
“两个清单”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192
|
60.25亿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55
|
151
|
6
|
|
1
|
7
|
12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
|
|
|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0
|
125
|
2
|
|
|
7
|
60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6
|
|
|
|
1
|
|
5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
1
|
|
|
|
4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
|
|
|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8
|
|
|
|
|
|
8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9
|
1
|
|
|
|
|
10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9
|
4
|
|
|
|
|
1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4
|
4
|
|
|
|
|
28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7
|
|
|
|
|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1
|
1
|
|
|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25
|
12
|
2
|
|
|
|
33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2
|
|
|
|
|
1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1
|
|
|
|
|
5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
|
|
|
|
6
|
|
2.重复申请
|
11
|
|
|
|
|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
|
|
|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
|
|
|
|
2
|
||
(六)其他处理
|
12
|
1
|
|
|
|
|
13
|
||
(七)总计
|
1053
|
151
|
6
|
|
1
|
7
|
12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3
|
|
|
|
|
|
2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7
|
16
|
5
|
1
|
39
|
11
|
4
|
1
|
9
|
25
|
6
|
0
|
1
|
1
|
8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不深不细,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且人员调整频繁,存在工作上衔接不畅、业务不熟练问题;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对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专业技术力量普遍薄弱,导致不能够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作用。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开展系统全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切实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将调研检查、实地督导、网上巡查、电话督办、年终考核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促进工作全面落实,使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