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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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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状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工委、管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区直各部门对照业务部门职能特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在高新区网站公开机构职能信息、职责信息,并根据管委会有关职能调整、人员调整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公开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或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区直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公开事项的审核审查工作,规范印发公文,要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严格执行发文审批程序。抽调专业人员,对现有权力清单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比对、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间、审批流程等,建立了标准化审批服务体系,制定了制式化审批服务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并对外公开。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
        一是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按照双随机工作“五四三二一标准化”的要求动态调整“两库一单”,我区投资建设双随机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大幅提高了双随机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上级有关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细则、抽查计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每次抽查的结果。二是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建设四个乡镇、街道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在显要位置设立标识标牌,绘制成办事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利用窗口服务,充分发挥窗口服务的直接性和便利性,通过发放一次性告之单和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截止目前,12345市长热线共计281件均以处理完毕。三是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对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宣读解读,确保落实各项经济政策。通过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将我区及省市助企惠企等政策推送给企业,助力企业发展。通过官网、微信等互联网平台组织企业申报相关项目,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法规等有关我区“四种类型经济”发展信息共计200余项。
        (三)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切实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全区各单位加强对疫情决策部署重要工作的宣传解读,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各街道办、镇政府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发布了5次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通告,3次录音广播及有关动态信息,加强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推广,努力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信息保防,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漏。
        (四)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
        1.加强发展“四种类型经济”、规划编制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展城市经济、园区经济等信息,以及公开编制项目招投标信息等。印发《石家庄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石家庄高新区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四种类型经济”以及我区“1+3”现代产业发展目标。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关通知百余项,累计组织企业(项目)330家次申报53个专项项目;上报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15个,现代服务业专项项目2个;申报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2家,组织申报市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十四五”规划工作有序进行,招投标工作圆满完成,高新区“十四五”规划已经提交了编制思路,并与区直各部门座谈完毕,8月按照工委管委领导分工,开展了11场专项调研。
        2.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实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制定并发布了《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定期跟踪、督导落实。召开技改政策宣讲会,进一步在稳项目促投资、保产业链供应链供应等方面信息公开。
        3.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方面信息公开。在官网及时公布《关于申报2021年(2020年第二批)石家庄市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省“工业诊所”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政策文件,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发布动态信息并组织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市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
        4.加强提升城市形象和乡村振兴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建设品质提升信息,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2020年在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45条。
        5.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按时公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供养金、高龄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等各类资金。通过退役军人服务在线平台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1名退役军人领取就业补贴10000元。收集并上报辖区2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及时转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通知,帮助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人和14人分别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
        (五)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工作,按照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维护,扎实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市场监管活动信息,将主要活动进行公开。
        2.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通知》、《高新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文件。开通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今年以来,共发布文章1000余篇,发布信息频次约4篇/工作日,关注人数9305人。截止到11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法规栏目更新3条;规划信息栏目更新1条;行政许可栏目14条;处罚/强制栏目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1条;政府采购栏目2条;重大项目栏目2条;重大民生栏目2条。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及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广泛了解企业的诉求,破解政策落实难点,疏通堵点。在微信公众号公布最新政策信息,对防控期间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及时解答企业的疑问,共发送21条政策信息。
        (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按照要求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2020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件共计9件,均严格要求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提高了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1472

        192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1

        24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7

        +180

        10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5

        180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七)总计

        9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在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内容还不够全面。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几点努力:
        第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第二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加强学习培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争取增派专职人员。积极参与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重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总结新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第四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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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513:56  来源:晋州市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93余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7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3余条;政务微博“幸福晋州”信息发布量58余条,关注量29个;政务微信“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量77余条,订阅数318个;政府电子屏公示信息200余条;我市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089篇,重点稿件54篇,刊登形象专版2个,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53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接受群众依法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发文审批卡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应解读而未解读的文件,坚决不允许发布。截至目前,已解读13个文件,并公示在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于2020年7月印发《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晋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是按照县、乡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印发《晋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县、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晋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于2020年12月31前已向社会公开。
        (五)提高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质量
        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不断完善公开电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专人对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全年共受理市12345热线电话18000余件,答复和办结15500余件。石家庄市信箱来件10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3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94
        增7656
        19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减19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减20
        1062
        行政强制
        35
        增18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9
        8.0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打造透明、廉洁、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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