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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行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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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办的领导下,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题主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落实《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了《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开发区规划全车型机动车科目三考试路线的批复》《行唐县人民政府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的通知》《公安局开展“反诈宣传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等6个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行唐县人民政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以及办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石家庄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公示调整后所有权责清单共计197项;公开公布行政审批事项16848项,其中行政许可 14700 项、内资市场主体设立2030项、个体主体设立11288项、其他类3530项。
        4.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在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公示行政执法信息922条。
        5.主动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增加了县级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了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县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6.主动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3条信息,涉及金额248.57万元。
        7.及时公开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条相关信息。
        8.一是为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了《行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2020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贫困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到县公示》《2020年市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到县公示》《行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消费扶贫供应商和扶贫产品认定的公示》等各类信息51条;二是主动在行唐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普通高中“三免一助”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政策》《行唐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行唐县新建龙泉学校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等采购公告》等41条信息;三是主动将医疗服务、药品监管、医保监管、等11条信息进行了公开。四是在社会保障方面主动公开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等14条业务信息;五是及时公开了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通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培训和招聘会”等形式,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
        9.因我县没有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所以没有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主动公开了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在行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律解读3项内容,分别是《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解读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及解读 》。
        11.将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在县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了公开。
        12.一是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全部公开答复全文。本年度130个人大代表建议和155个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办理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推进政务热线规范发展。对12345热线交办事项,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打造24小时不间断的政府服务窗口。截至目前,共办理12345热线交办事项21423余项。每月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通报,共印发通报12期,对各级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为期2月的业务培训,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县收到3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每季度对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和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答复网民纠错意见,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了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行。加快推进以“行唐县政府公众号”新媒体为龙头,建设完善的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平台。在“行唐发布”官微平台发文近1165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印发了《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等文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升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37
        +1163
         147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1
         +147
         748
        行政强制
         1563
         331
         18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48.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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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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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部门和镇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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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513:56  来源:晋州市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93余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7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3余条;政务微博“幸福晋州”信息发布量58余条,关注量29个;政务微信“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量77余条,订阅数318个;政府电子屏公示信息200余条;我市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089篇,重点稿件54篇,刊登形象专版2个,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53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接受群众依法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发文审批卡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应解读而未解读的文件,坚决不允许发布。截至目前,已解读13个文件,并公示在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于2020年7月印发《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晋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是按照县、乡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印发《晋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县、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晋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于2020年12月31前已向社会公开。
        (五)提高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质量
        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不断完善公开电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专人对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全年共受理市12345热线电话18000余件,答复和办结15500余件。石家庄市信箱来件10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3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94
        增7656
        19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减19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减20
        1062
        行政强制
        35
        增18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9
        8.0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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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打造透明、廉洁、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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