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政务公开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依据文件精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政务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下设区领导班子及分工、机构职能、行政职权等子栏目,公开权力配置信息。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开区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在机构分布子栏目以2D图像的形式展现全区机构的分布情况,在行政职权子栏目下公开区政府22个部门及5个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区委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等清单进行如实公开。同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做到了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2.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全面统筹利用好微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公示了《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依据文件要求,对全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重大事项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公布,阳光政府建设更加透明。二是在安全生产宣传日、法制宣传日、七人普等特定时间节点,线上线下齐发力,借助网络广泛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组织专门人员到较密集的商超、广场,设置宣传点,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待受理咨询诉求,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晓范围,大力营造更加透明的政务公开氛围。三是积极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8件建议、171件提案均予以采纳,并落实到实际政务工作中,有力提升服务效能。向社会发布“万民千企议效能”、“社会公众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等征求意见,有力扩大了公众参政议政的参与度。
3.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宣传,建立了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制度,由专人针对《政务信息》、网站开设的部门动态、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拟发布的宣传报道进行把关,在审核无误后,报主管领导二次审核后发布,为信息宣传准确无误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今年共出台政府文件53件,均按程序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认定,认定主动公开51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
1.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 “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建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开设部门公告公示栏目,对《2020年石家庄市裕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随机抽查计划进行公开。区直各部门按照该《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将抽查人员名录库、抽检结果等情况上网予以公开,有力推动全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全面优化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制定印发了《关于聘请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回放工作制度》等文件,做到了开诚布公接受监督。每月对各窗口所办结的事项随机抽取12份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对审批人员在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方面,围绕遵守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指标进行测评,听取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人在回访中提出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今年以来,共电话回访办事群众62件次,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三是妥善解决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有待提高、办事效率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于8月4日起利用三周时间,分6批次对各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主要针对提高工作技能、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及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疑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专项讲解,切实增强各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窗口办事效率。
2.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时效性。借助网站平台、微信群、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示栏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疫情期间的各项帮扶政策,为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打好公开宣传的阵地仗。同时,充分利用入企帮扶的有利契机,对辖区企业逐一开展走访,向企业面对面宣传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缓解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融资贷款等重大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投产达效。2020年度,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45亿元,为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房租47.57万元。
(三)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政务公开
1.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做到了及时向社会公布感染、救治、隔离人数等疫情有关数据,消除群众的恐慌情绪。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了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公开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客观准确。例如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涉疫警情发生后,我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向校园内师生及时通报,引导学校做好舆情疏导和师生稳定工作,对报警人员随意猜测、虚报警情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2.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强化公共卫生科普宣传,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在龙卡公园、希望绿洲公园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地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展牌,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设立固定展区,张贴画报,对预防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及卫生习惯进行科普,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3.切实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对疫情监测、处置人员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对因新冠疫情涉及到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所有信息传递工作,均采取光盘加密的方式进行,有效控制了信息的知晓面,保护个人信息不外泄。
(四)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1.加强“四种类型经济”、“规划编制方面信息”公开。对城市经济、区域经济、生态经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均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对中房广场、未来汇、石家庄福美文旅城、中电科技园等五个重点项目情况在网站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涉及公建用地征收、城中村改造等信息也都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针对村集体用地征收工作,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向村集体公开有关事宜。
2.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年内常务会邀请人大、政协、市督导组负责同志参与审议了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金融领域风险防范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听取受邀人员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最终决议并上网公开。
3.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活力方面信息公开。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对涉及创新体系建设、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广泛发布,内容涵盖省市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区政府工作报告等。
4.加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乡村振兴方面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设立部门动态、镇办动态两个子栏目,及时将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在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所做的工作进行公开发布,并做到了与微信、微博同步更新,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今年,我区在深度挖掘公开渠道,实践政务公开与新媒介结合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通过聘请专业的宣传团队,聘用人气较高的网红主播,对新打造的万达火车头步行街、中冶和悦汇两个特色主题商区商圈,运用抖音短视频、手机端直播等手段,大力实施宣传推介,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前来观光消费,现在这两个区域已成为石家庄新晋的网红打卡地,在全省乃至全国家喻户晓,有力提升了全区形象品位。
5.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劳动就业方面,及时向社会发布大型招聘会信息7条,运用微信客公众号发布企业招聘信息30余次,促进就业人数达9000余人。社会保障方面,对事关个人的保险缴纳等事宜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住房保障方面,对廉租房、公租房新增人员及时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围绕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平台改版升级工作,按照栏目设置补充了相关应公开事项,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及时更新。
2.政府网站规范建设。针对建设要求,我们突破了政务新媒体融通工作的技术壁垒,跳转功能基本实现。后续我们将结合“智慧大脑”的推进,打通全部信息更新壁垒。
3.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严格按照我区出台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微信公众号、微博管理的实施方案》(暂行),指定专人进行运维,及时发布信息和重大决策部署,目前运转良好。微博“裕华区官微”信息发布量143、关注量37;微信“品质裕华”信息发布量210、订阅数282。
4.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20年公开电话受理群众来电63503件,办结53992件,办结率85%。
(六)政策宣传解读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是及时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为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合规暂时未开通网上办理服务,只提供邮寄、现场办理服务。二是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48件,全部做到了按时回复。针对有关拆迁补偿等申请,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进行研究,确保答复规范严谨。
(七)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机构方面,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科,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任科长,专职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也组织专门人员,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部门、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制定印发《裕华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相关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在结合自身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与市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领悟《方案》的指示精神,做到公开事项科学分类,名称规范,与基层政府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本达成一致。
(九)高标准制定《裕华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参照国办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按时完成了《裕华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裕华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26个试点领域。按照先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再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工作程序,对照国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筛选相关事项,确保《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能够涵盖政府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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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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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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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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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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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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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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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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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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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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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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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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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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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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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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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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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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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263
|
36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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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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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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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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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
19539.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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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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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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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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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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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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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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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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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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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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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未统计裕政信公开[2020]1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5
|
0
|
8
|
0
|
0
|
0
|
0
|
0
|
2
|
0
|
1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些突出方面还要抓紧整改,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充足,存在队伍不稳定、操作不专业的问题。三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水平不理想,存在解读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021年,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要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二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微博、公众号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uhuaqu.gov.cn/)进行查看。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