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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县(市、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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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载体、强化督导检查上下功夫,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逐条抓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在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研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4月份,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26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11月9日召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报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规范流程,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未审查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避免信息发布失信、泄密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流程图形式进行了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了答复文书模板。今年以来,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全部按时限答复,并进行了满意度回访,做到了“答复率、满意率”两个100%。
        (三)拓展载体,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公开。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中心,8月9日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任务。开通了栾城政务微博和栾城区政务微信公众号,极大地满足了公众对党务政务信息的需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还通过《栾城报道》、栾城电视台、掌上栾城APP、公园广场电子显示屏、居民小区公告栏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强化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督导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日常检查主要是网站巡查、随机抽查、日常工作落实等。年终考核对照《石家庄市栾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指标》逐项核对打分。最终考核结果由日常检查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97
        减5874
        196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7
        增7
        3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09
        增87
        862
        行政强制
        811
        增17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6
        10197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时效上,有些部门部分主动目录信息发布更新频率慢,存在信息发布延迟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
        (二)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区政策解读工作下了很大功夫,但工作成效仍不明显。有的政策解读材料流于形式、内容简单,不能满足群众生活实际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导相关乡镇和政府部门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文件,压实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合信息有待进一步加强。8月份,省市县(区)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与一些专业公开平台没有聚合连通。比如,政务服务类信息在河北政务服务平台也进行了公开;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类等信息都有专业平台公开,这些平台信息都没有聚合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给群众查阅造成不变,也给基层信息公开人员增添了工作负担。下一步,积极与市电子政务中心进行沟通对接,争取早日突破技术壁垒,实现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统一集中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2020年,我区虽然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规范整治,但数量仍然比较多,维护成本高,监管负担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全区各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深度整合,提升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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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513:56  来源:晋州市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93余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7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3余条;政务微博“幸福晋州”信息发布量58余条,关注量29个;政务微信“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量77余条,订阅数318个;政府电子屏公示信息200余条;我市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089篇,重点稿件54篇,刊登形象专版2个,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53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接受群众依法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发文审批卡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应解读而未解读的文件,坚决不允许发布。截至目前,已解读13个文件,并公示在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于2020年7月印发《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晋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是按照县、乡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印发《晋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县、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晋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于2020年12月31前已向社会公开。
        (五)提高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质量
        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不断完善公开电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专人对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全年共受理市12345热线电话18000余件,答复和办结15500余件。石家庄市信箱来件10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3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94
        增7656
        19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减19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减20
        1062
        行政强制
        35
        增18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9
        8.0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打造透明、廉洁、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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