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我区印发了《新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序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实效。我区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事项,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结合今年的重点工作,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一栏里公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新华区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政策解读文件,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增进公众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知晓度。
三是强化审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202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区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切实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在拟定公文时对公开属性严格把关,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今年以来共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文件44条,其中区发文件公示22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一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新华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二是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共公开全区及各成员单位抽查计划22条。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告5条,内容包括抽查时间、内容和方式;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减税降费等惠企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我区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先后5次组织所辖区域纳税人收看减税降费政策网络直播,共计培训一般纳税人1.7万户次,小微企业17.5万户次,宣传培训面达到了100%。充分发挥管理作用,利用纳税人微信群、集中授课、送政策上门、点对点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培训。
2.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风险整治信息,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20年我区对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救助共进行11次公开,累计公示15962条;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进行11次公开,累计公示289条。持续性做好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工作,在各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公示栏,对新增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及长期在册人员进行公示。累计公示新增人员110条,公示长期在册人员15962条;对新增特困供养人员及长期在册人员救助情况进行公示,累计公示新增人员6条,公示长期在册人员289条,扎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区设有环境保护专栏,本年度依法依规公开夜间施工证明80余件、信访举报案件信息60起、行政处罚信息13件以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积极推进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的政务公开信息化;在防御金融风险方面,起草印发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石家庄市新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石新处非发〔2020〕1号),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3.围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2020年以来我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疫情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点对点告知申请途径及流程,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截至目前审核通过1278人,已发放389人,金额40.78万元;二是全面公开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今年以来,我区组织辖区企业在区政府公开网站动态发布就业岗位,并组织13家企业在省、市退役军人招聘平台发布工作岗位65类,涉及1235个就业岗位,企业收到625个简历投递;三是及时公开养老机构进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已将14家养老机构进行备案和登记管理,相关信息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四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0年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信息6条;五是及时公开城区道路改造等城市建设信息,2020年我区城建计划续建项目4个,涉及城区道路的改造信息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涉及改造老旧小区60个,改造前在小区内公示改造方案,施工中现场公示施工信息,改完后入户征求80%以上居民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2020〕-86)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工作,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做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相关人员个人信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遇有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征收等依申请公开的,区政府均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方面将行政执法信息上传到省、市、区三级网络平台上,并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进行执法信息的录入、更新等;另一方面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因地制宜采取挂图、展板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020年,全区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文件、公告23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2870条,公开查阅点公开信息数211条,其他方式(报刊、电视、专栏、触摸屏等)公开信息数 330条,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按照时限进行回复。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区对照《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梳理各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积极开展各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的责任清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于2020年6月在门户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为今后街道履职、监管和责任界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公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交办。2020年上半年区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共受理市长热线(12345)交办问题20810件,已办结19562件,办结率94%。接到市民来电举报问题1万余次,均已交办反馈。人民网政府信箱、政民互动留言587条,已按规定时间反馈。接市电子政务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件80件,已按时限全部反馈。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参考全省试点县磁县和正定县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区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区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共形成329条政务公开事项;全区各街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形成了街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时间节点,2020年9月底前汇总完成了新华区基层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12月底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按照上级要求,我区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升级,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得到优化。
2.政府网站规范建设。我区政府网站与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已经实现了信息、资源和数据融通,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形成了专人负责的政府网站工作机制,形成了新华要闻、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魅力新华等模块,并完善了各类清单信息公开、新华区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环保信息政务公开、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宣传专栏、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表格下载等专题,并及时更新维护。
(四)监督保障方面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配合、支持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已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3件,政协提案82件,均已办结,对人大、政协的监督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对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区政府均积极应诉、答辩,并按规定出庭,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目前相关法院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宗,其中原告撤诉0宗,作出生效判决1宗。
2.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区政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受理以区政府职能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4宗,办结4宗,其中调解1宗,撤销1宗,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0宗。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今年以来区政府做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共5件,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我区依法按时答复,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案件审查,上级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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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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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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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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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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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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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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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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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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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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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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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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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 476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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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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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1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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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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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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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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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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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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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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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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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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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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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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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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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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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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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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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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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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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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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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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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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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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3925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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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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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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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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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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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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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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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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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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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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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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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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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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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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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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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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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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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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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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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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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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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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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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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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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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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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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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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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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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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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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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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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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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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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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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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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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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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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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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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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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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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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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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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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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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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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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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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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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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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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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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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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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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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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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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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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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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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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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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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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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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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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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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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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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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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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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三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四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一是加强我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单位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单位生成的应公开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二是加强信息发布的筛查力度,对涉密、敏感信息进行及时的筛查;三是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区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益的信息也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发布;四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五是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今后,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更新及时、内容充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