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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县(市、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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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制度、细化举措,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照法律法规规章,对各相关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进行了一次系统梳理,梳理出部门责任事项761项、权力清单1100项,乡镇权力清单123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实现清单式管理并随着内容变动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等,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除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重要会议外,区政府常务会还建立了记者参会制度,今年以来通过网络、报纸和政务新媒体等形式报道区政府常务会17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行政决策情况。区政府网站设立了“政民互动”专栏,其中又设置了“区长信箱”、“留言统计”“意见征集”“网上信访”四个子栏目,扩大了公众的参与度。三是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公文审批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印发公文时做到明确标注公开属性。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9〕30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9月份在全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区39件规范性文件逐项对照,未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开
        一是提升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石家庄市藁城区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时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我区由行政审批局牵头,以提升办事便利度为目标,选取准入准营、资质资格、生产生活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办事情形,将部分审批事项进行整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编制了藁城区办事“百事通”,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我区发改、财税等部门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政务新媒体和进企入户等多种形式,对《石家庄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石家庄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国家出台的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优惠税费政策进行了公开解读和宣讲,财政部门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63条。
        (三)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上级部署、开工复产、特别提示等信息,重要信息随时发布。二是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群防群治意识。印发各类宣传画册约50万份。三是切实保护各项法定权利。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共接受群众相关咨询事项112件次,处理反馈意见83件,全部予以回复。
        (四)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加强公开
        一是加强发展“四种类型经济”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生态经济“四种类型经济”信息。我区围绕宜居之城、活力之城、创新之城、产业之城、书香之城“五城同建”,全年发布做好培优壮大现代商贸物流、数字、会展、金融、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等城市经济业态信息376条。围绕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公开信息,已经通过网络、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加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公示三大攻坚战方面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和风险整治方面重要信息629条。以打击非法集资为重点搞好防风险信息公开、降低了金融风险隐患;我区大气空气治理持续向好、多次受到石家庄市表彰的公开信息鼓舞了环保工作斗志。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我区早谋划、细部署、快行动,切实解决管控难、用餐难、出行难等“八大难”问题,为企业架好“舟”和“桥”,今年以来发布“六稳”“六保”等相关政策信息455条。三是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方面信息公开。围绕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及时公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相关支持政策,深入公开“人才绿卡”“人才公寓”等人才引进政策措施信息。围绕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增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家,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2家,认定研发机构7家等科技创新信息予以重点公开,我区发布的103套“人才公寓”拎包入住信息受到了各级媒体关注。四是加强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和乡村振兴方面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省会主城区意识,聚焦“新城市、新形象、新品质、新生活”,围绕城市建设“一环绿廊、两河生态、三街贯通、四路对接、五城同创”,对槐安路东延、新赵线高架桥梁新修路段和新赵线307以北改扩建、廉州路、四明街改造提升、外环路绿化美化、区综合文化中心(城市会客厅)等城建项目信息进行重点公开。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智慧农业等方面信息公开,“藁城宫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业园区春季育苗、智慧农业生产、优质麦生产、大豆种植等信息被中央和省市媒体报道;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及时公开厕所改造、精品庭院创建、森林乡村评选等信息381条。五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幼儿园、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项目信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四医联动”改革推进信息公开,以藁城区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创建医院信息为契机,加大医药卫生信息公开。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文化惠民卡发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等信息。及时公开藁城区社会救助基金会设立、城市低保标准提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信息。
        (五)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为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公开办函〔2020〕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对我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并将各栏目具体内容和负责信息更新维护单位进行了明确,确保各栏目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改版工作已于4月份完成,升级工作已于9月份完成,目前运维正常。二是抓好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制定了《藁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藁城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以规范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保障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结合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制作了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端APP,同时在其中加挂“冀时办”APP下载链接、微博矩阵和微信公众号矩阵,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需求保障,搭建了政府门户网站与新媒体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新途径。2020年12月份,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国衡智慧移动大数据联盟、中国日报网、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太昊国际互联网大数据评级等权威机构发布了《2020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结果通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获评2020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三是抓好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强化网络安全责任。为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聘请专业公司对区政府微信微博进行了改造和维护,建成了藁城区政府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显着提升。2020年共发布微信1663条,微博2285条,目前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信息8条,官方微博每天发布信息10条左右,关注人数大幅增长,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切实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今年以来我区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1条。
        (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推行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增设了答复编号、答复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答复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 19件,全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32)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完成,2020年12月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九)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乡镇区和区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二是加强考核。藁城区委区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对乡镇和区直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其中乡镇占比3%、部门占比7%,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显着提升。三是加强保障。根据政务公开新形势,加强了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除解决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经费外,区财政还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8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951
        增25985
        1220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2
        增62
        2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4
        增4244
        6398
        行政强制
        45
        减25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增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0
        3.33 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2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利用互联网络、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四是加强工作督导,结合目标任务,加大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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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513:56  来源:晋州市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93余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7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3余条;政务微博“幸福晋州”信息发布量58余条,关注量29个;政务微信“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量77余条,订阅数318个;政府电子屏公示信息200余条;我市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089篇,重点稿件54篇,刊登形象专版2个,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53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接受群众依法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发文审批卡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应解读而未解读的文件,坚决不允许发布。截至目前,已解读13个文件,并公示在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于2020年7月印发《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晋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是按照县、乡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印发《晋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县、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晋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于2020年12月31前已向社会公开。
        (五)提高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质量
        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不断完善公开电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专人对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全年共受理市12345热线电话18000余件,答复和办结15500余件。石家庄市信箱来件10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3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94
        增7656
        19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减19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减20
        1062
        行政强制
        35
        增18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9
        8.0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打造透明、廉洁、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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