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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11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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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家庄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0〕28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主动公开领域,注重经济分析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情况。为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局办公室主管、各处室(单位)配合、专人分管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投入,落实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市统计局实际,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公文审批表中设有专门“是否公开”栏目,没有特殊原因,一律公开。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形成专人负责,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抽调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精干人员,担任专(兼)职标准化专干。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培训、网络课堂学习等方式逐步提升标准化专干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处室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学习。明确将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全局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关要求,对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全新改版。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成立平台改版工作专班。由局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协助,主动对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多次就新版平台栏目设置、旧版平台信息迁移等问题进行沟通、请教。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统筹谋划新版平台栏目设置,迁移近十年的政务信息。最终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积极协助下,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改版后的平台采用一屏铺满风格,页面更加简洁清新;设置了政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导引,导航更加清晰。政务公开板块功能更加丰富,除了常见的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还设有统计信息等专栏,让社会公众查询更加便捷。通过标准化改版,使网站的内容更丰富、栏目更科学、查询更方便。
        网站安全建设与管理方面,一是有专人监测运行,监测网站内容、网站链接是否正常。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安全保障服务,修补系统漏洞,每天24小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网站监测,监测是否被攻击,内容被篡改等。二是更新了部分交换机设备,完善了病毒查杀系统,确保网络和设备的无故障运行。三是发布了疫情期间市统计局信息安全防范要点,从邮件链接、office宏、个人信息保护、弱口令清除及病毒查杀等五方面提出要求并提供了发生异常时的举报处理渠道。
        (四)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反复梳理公开事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一是学习先行。系统学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成果,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二是权责清单引路。权责清单是所有公开事项的基础。根据上级下放权限情况,及时对市统计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规范公开。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按照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收费标准、投诉途径、示范表格等要素,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标准化规范。
        (五)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7月31日上午,市统计局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2020年上半年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张春丽向媒体通报了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项重点工作,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工作,强化举措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三创四建”和“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全力以赴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重点围绕全市生产总值(GDP)由负转正、农业生产平稳、工业生产稳步回升、服务业平稳恢复等9个方面,对社会公众提供了必要及时的统计数据信息。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电台、石家庄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9月18日,石家庄市新闻办、市统计局联合举办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题的专场新闻发布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金福中向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详细介绍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我市七人普前期各阶段筹备工作情况,同时倡议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开展普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统计局三级调研员骆建芳及各工作组负责人分别就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自主填报、普查宣传、普查员入户和普查数据质量等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组织现场人员观看了我市精心设计定制的普查宣传品,就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长城新媒体、腾讯大燕网、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广播电台、石家庄电视台等15家媒体记者到会并作采访。同日,石家庄日报和燕赵晚报分别以“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启动”和“大国点名,没你不行——可网络填报”为题设置专版,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市各主流媒体将充分发挥各自平台优势,从不同角度陆续报道全市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
        (六)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在石家庄日报和石家庄电视台新闻频道,陆续推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报道市统计局“双问计”活动、统计改革创新、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中国信息报、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青年报等媒体报道全市经济运行状况、重点统计工作等新闻稿件32篇。
        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期间,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新闻882》《石家庄新闻》等栏目和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新闻网、无线石家庄、今日头条等全媒体宣传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其中,《石家庄日报》头版以《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高效推进——入户摸底四项指标均取得阶段性成果》报道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石家庄日报》以半版、《燕赵晚报》以整版刊发普查政策介绍和全市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石家庄决策》《石家庄经济》分别刊发市人普办《对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做好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状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七)加强经济政策解读。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经济运行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对统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中心工作,坚持不懈紧盯经济发展重点、难点和趋势变化,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着力为全市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和实现“三个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做好日常统计分析信息、统计数据、新闻等发布工作。截止目前,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8条。
        (八)建议提案答复情况。2020年,市统计局共有一件建议提案答复,为《关于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对张国彬代表提出的《关于藁城区部分医药企业数据统计与税收缴纳重新归口的建议》(财政经济类第65号)进行了答复。
        (九)回复网友留言情况
        截止目前,政府信箱回复网友留言共计60条,政府信箱处理率和答复率始终保持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848.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为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市统计局制作了《石家庄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规范依申请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流程。2020年,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市统计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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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解读的深度仍需加强。
        改进情况:市统计局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丰富内容,进一步推动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统一认识,规范程序。市统计局将按照“可公开的主动公开,不涉密的一律公开”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作。
        (二)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实施方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三)找准不足,深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对标对表省、市先进单位,找出差距与不足,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四)拓展功能,发挥作用。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创新相结合,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公开促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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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915: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石家庄市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家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信息。
        (二)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依法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答复网民留言1534件,反馈率、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20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2020共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7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4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52件,满意率96%。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启动发文程序的前置要件,严格落实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其补报完整。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综合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具备了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重大政策解读文件33篇。市级组织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53场,开展电视面对面直播问政25场。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渠道,结合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依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申请后,平台后台自动形成查询编码发送到联系手机上,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参照省推行的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模板,对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17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界定公文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由部门起草报请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的,一律不予印发。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工作已完成,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六)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板块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综合信息公开”3个专栏,集中发布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0年全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共享共用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一体化服务,达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456条。
        (七)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注册了“石家庄政务”微博、微信,并加V认证,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微信微博开设工作。微信公众号菜单共设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三个一级菜单,下设综合新闻、政务动态、新媒体矩阵、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十一个二级菜单。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工作日日均编发3--5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编发,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新媒体坚持每天推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稳定市民思想、消除恐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初步建成了市、县协同联动的新媒体矩阵。2020年“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共推送稿件2247篇,其中政务微博1045篇,政务微信1202篇。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乡级)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74
        规范性文件
        26
        22
        8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两个清单”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166.7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5
        2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3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4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4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1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4
        2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2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0
        21
        6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2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开发不够、主动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检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在强化重大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切实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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