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及要求,石家庄市水利局编制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家庄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度完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整合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了1名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处室信息。不断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强化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8条,政务微博70余条,微信公众号90余条,报市委市政府信息122条。在国家、省、市各类媒体发布信息326条。参加《行风热线》栏目2期,提案建议办理9项。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146次。发布预警信息14次,回应社会关切情况33条。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断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拓宽公开形式
采取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水利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及时准确地发布我市水利方面的权威信息、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市水利局的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纸媒等传播媒介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大力向群众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
(四)严格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应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
(五)推进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按照受理渠道畅通、办理程序合法、答复规范及时的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在线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通过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明确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对于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申请件,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经过认真讨论、细致研究后形成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2020年我局未收到已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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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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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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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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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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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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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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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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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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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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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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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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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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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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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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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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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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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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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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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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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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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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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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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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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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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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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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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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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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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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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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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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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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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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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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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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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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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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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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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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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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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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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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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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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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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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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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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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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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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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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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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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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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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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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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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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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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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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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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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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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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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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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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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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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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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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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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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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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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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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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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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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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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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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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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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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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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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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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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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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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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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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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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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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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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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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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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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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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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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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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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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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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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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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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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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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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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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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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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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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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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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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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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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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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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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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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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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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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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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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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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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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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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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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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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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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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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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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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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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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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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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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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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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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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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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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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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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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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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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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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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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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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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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方面还需要更加完善,涉及的业务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尤其是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数量需进一步增加;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形式上还需进一步多样、在时效上还需进一步跟进。
针对这些不足,下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局网站与市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同时深化内容、丰富载体、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努力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的服务民众,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二是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方式倾听民生民意。将群众的诉求及时交由各职能部门落实处理,并将核实和办理情况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应反馈,快速、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确保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博微信、移动版本等公开平台的作用,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家庄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