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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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我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六部分: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谋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围绕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效果,努力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坚持“及时编辑、及时校核、及时发布、及时提示”的“四及时”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全流程的格式化、时效化管理。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实施流程化管理制度,从审核立案、任务交办、答复初拟到按期公开等全过程实行留痕化管理。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建立提示卡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督察专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局属单位、21个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副主任专项主管,两名同志专职、一名同志兼职负责具体工作,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管理,根据依申请公开案件涉及工作,做好答复内容编制;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官方微博、微信的运维管理及信息发布;直属机关纪委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综合规划处(负责目标考核)负责公开工作考核。
我局于4月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按照网站设计标准化、服务架构明确化、展现形式特色化、用户体验人性化、网站管理规范化、技术安全保障化的总体要求,改版升级后,我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得到规范,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环境评价等13个核心板块,同时设有公示公告等4个子版块,根据各项工作情况,设置临时动态子版块若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方面,按照责任清单编制发布相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参照三定职责,按照工作流程编制发布责任清单,2020年无改革事项,未对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权力清单方面,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我局于2020年9月启动权力清单修订编制工作,通过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发布。
强化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经过改版,实现空气质量日发布、未来五日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预警两小时内发布。强化企业监管信息发布,先后升级、增加信息发布专栏,截止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共链接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预报、石家庄市乡镇站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备案系统、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等九个信息实时发布专栏(系统平台),确保群众及社会组织能够及时方便获得企业监管监测数据。同时,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环境执法案件进行全过程公开,2020年以来,公开环境执法各流程文件超1700个;设立公告专栏,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技术项目推广征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停用、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利用处置、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重要决策社会征求意见、重大决策调整等工作进行公示,每个公示项目均详实说明事项内容并标注反馈渠道、公示周期、联系人电话等信息,2020年以来,公开各类公示公告70份。
指导垂直管理县(市区)分局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按照国办《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我局编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面向社会公开、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参照市局目录,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县级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同时,结合目录编制,对各县(市、区)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及现有公开板块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统计,指导各分局完善发布渠道、规范设置信息板块,并结合情况,提出下一步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多举措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政务公开。深入摸排、第一时间制定出台《石家庄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并公示,明确要求:纳入正面清单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根据疫情需要动态调整,涉及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线和生产环节在疫情期间不停产、不限产,权威发布《石家庄市具备余氯、总大肠菌群检测能力的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清单》,为全市疫情防控做好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及时发布涉疫环境安全监测信息,制定发布《应急监测工作专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报告》、《石家庄市自动监控疫情防控专报》等环境数据信息专报,发布总期数近200期。
认真做好重点舆情回应及政策解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动态信息发布,按月发布《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月)报告》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月)报告》,按月发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的通报》。做好政策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在及时发布解读相关政策要求和防控信息的基础上,发布《多数项目暂停后,环保企业靠什么过关》、《疫情过后,中小企业又该何去何从》等政策解读性文章,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新工作、新措施,及时发布《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出场登记》、《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机械备案》、《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机械、工地监管》等政策解读性文件。结合省会实际,深入解读《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发布并权威解读《石家庄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2020年石家庄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流程化解读;围绕做好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开。
按照要求做好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发布。按照要求,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决算公开》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公开》,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实行按月公布,每月公布数据。同时,对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进行公开,实行采购询价文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中标公告、项目废标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等文件全流程、全文件公开,已公开各环节文件(公告)195件。
2020年以来,围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相关政务信息公开。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权威发布《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周发布《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上周空气质量分析及本周形势预测》,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同时,对重点时段空气质量进行针对性强的分析和提示,先后发布高考、国庆中秋假期、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提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以来,根据每轮次重污染天气,发布提醒建议函。按月发布《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表》。针对本年度新增大气污染重点工作,系统化发布尾气污染防治各项文件,印发《石家庄市重点用车单位公示名单》、《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配套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三、四阶段)》等相关法规标准。
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月发布《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及《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的通报》、《2020年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同时,对石家庄市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更新。对全市域内河流排污口进行逐个登记审核,逐个发布《石家庄市入河排污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内包括审核依据、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唯一编号等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印发《2020年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转发《2020年河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要点》,为确保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针对“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编制使用手册,面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对注册、登录、填报、申请、核发等全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限期整改企业清单(37家)》、《关于对24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核查存在问题的核实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核、辐射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石家庄市污染地块名录》、《石家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石家庄市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石家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透明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发布《石家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按照季度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的公示》。权威解读《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深入普及核知识及核安全环境监管工作。同时,深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公示工作,审核核准并发布公开金藁新能源、白龙化工等45家单位跨省转出危险废物工作。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16起,涉及环评批复、行政处罚、水源地区划等领域,16个相关信息均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对16起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部进行了减免收费。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坚持“办公室-政法处-职能处室”三方联席会商制度和“政策法规处案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对接石家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要信息公开进行请示协调,确保相关答复意见或内容合规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问题及相关谋划
政策解读方面,形式过于单一。针对重大决策、措施、数据能够做到及时公布解读,但基本局限于文字说明范畴,没有积极有效运用好数字化、图表化、音视频化等解读手段,针对性和易读易了解性有待提高。针对此项问题,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配合,局政策法规处把关核准,对下一阶段需要解读的文件、政策等信息,开展集中式制作,力争通过更加直接的图文视频音频的形式,全方面细致做好解读工作。
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尚有提升空间。通过自查发现,信息发布的格式、文字标准有待进一步调高和规范。针对此项问题, 我局办公室牵头,对发布信息的格式、板式进行统一规范,目前,已着手编制统一的要求文件,根据情况,采取多渠道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和讲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组织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按照新闻发布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围绕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组织2020年石家庄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等新闻发布会。
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期间,全市共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活动59余次(项),制作推出网络传播(新媒体宣传)产品45件,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活动受众51万余人(次)。第九届“石家庄生态日” 期间,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线上有奖问答、《生态论坛—污染防治大家谈》专题新媒体节目、全市环保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主题歌咏比赛优秀作品展播、“环保局长讲环保”主题新媒体课堂、生态环境主题氛围展等系列宣传活动。
夯实“生态石家庄”双微工作阵地。根据“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依托新媒体平台,严格审慎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环保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截至12月31日,“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更新1534条(次),其中原创355条(次),总用户数8162人;“生态石家庄”微博更新6945条(次),其中原创207条(次),粉丝量104765人。推出各类新媒体宣传产品47件。推出决胜攻坚战我们在行动、媒体聚焦、县区动态、学习全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阻击疫情典型故事系列、抗击疫情有你有我等系列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