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sthjj.ntdywx.com/)“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中,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PDF格式)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世纪嘉泰大厦2#楼C座907室、914室

        邮编:050023

        电话:0311-85821636      0311-85814936 

        电子邮箱:sjzhbjbgs@163.com

                  hbjbgspk@126.com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我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六部分: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谋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围绕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效果,努力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坚持“及时编辑、及时校核、及时发布、及时提示”的“四及时”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全流程的格式化、时效化管理。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实施流程化管理制度,从审核立案、任务交办、答复初拟到按期公开等全过程实行留痕化管理。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建立提示卡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督察专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局属单位、21个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副主任专项主管,两名同志专职、一名同志兼职负责具体工作,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管理,根据依申请公开案件涉及工作,做好答复内容编制;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官方微博、微信的运维管理及信息发布;直属机关纪委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综合规划处(负责目标考核)负责公开工作考核。
        我局于4月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按照网站设计标准化、服务架构明确化、展现形式特色化、用户体验人性化、网站管理规范化、技术安全保障化的总体要求,改版升级后,我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得到规范,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环境评价等13个核心板块,同时设有公示公告等4个子版块,根据各项工作情况,设置临时动态子版块若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方面,按照责任清单编制发布相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参照三定职责,按照工作流程编制发布责任清单,2020年无改革事项,未对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权力清单方面,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我局于2020年9月启动权力清单修订编制工作,通过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发布。
        强化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经过改版,实现空气质量日发布、未来五日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预警两小时内发布。强化企业监管信息发布,先后升级、增加信息发布专栏,截止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共链接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预报、石家庄市乡镇站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备案系统、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等九个信息实时发布专栏(系统平台),确保群众及社会组织能够及时方便获得企业监管监测数据。同时,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环境执法案件进行全过程公开,2020年以来,公开环境执法各流程文件超1700个;设立公告专栏,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技术项目推广征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停用、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利用处置、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重要决策社会征求意见、重大决策调整等工作进行公示,每个公示项目均详实说明事项内容并标注反馈渠道、公示周期、联系人电话等信息,2020年以来,公开各类公示公告70份。
        指导垂直管理县(市区)分局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按照国办《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我局编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面向社会公开、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参照市局目录,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县级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同时,结合目录编制,对各县(市、区)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及现有公开板块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统计,指导各分局完善发布渠道、规范设置信息板块,并结合情况,提出下一步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多举措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政务公开。深入摸排、第一时间制定出台《石家庄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并公示,明确要求:纳入正面清单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根据疫情需要动态调整,涉及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线和生产环节在疫情期间不停产、不限产,权威发布《石家庄市具备余氯、总大肠菌群检测能力的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清单》,为全市疫情防控做好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及时发布涉疫环境安全监测信息,制定发布《应急监测工作专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报告》、《石家庄市自动监控疫情防控专报》等环境数据信息专报,发布总期数近200期。
        认真做好重点舆情回应及政策解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动态信息发布,按月发布《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月)报告》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月)报告》,按月发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的通报》。做好政策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在及时发布解读相关政策要求和防控信息的基础上,发布《多数项目暂停后,环保企业靠什么过关》、《疫情过后,中小企业又该何去何从》等政策解读性文章,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新工作、新措施,及时发布《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出场登记》、《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机械备案》、《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机械、工地监管》等政策解读性文件。结合省会实际,深入解读《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发布并权威解读《石家庄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2020年石家庄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流程化解读;围绕做好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开。
        按照要求做好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发布。按照要求,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决算公开》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公开》,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实行按月公布,每月公布数据。同时,对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进行公开,实行采购询价文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中标公告、项目废标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等文件全流程、全文件公开,已公开各环节文件(公告)195件。
        2020年以来,围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相关政务信息公开。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权威发布《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周发布《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上周空气质量分析及本周形势预测》,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同时,对重点时段空气质量进行针对性强的分析和提示,先后发布高考、国庆中秋假期、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提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以来,根据每轮次重污染天气,发布提醒建议函。按月发布《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表》。针对本年度新增大气污染重点工作,系统化发布尾气污染防治各项文件,印发《石家庄市重点用车单位公示名单》、《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配套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三、四阶段)》等相关法规标准。
        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月发布《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及《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的通报》、《2020年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同时,对石家庄市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更新。对全市域内河流排污口进行逐个登记审核,逐个发布《石家庄市入河排污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内包括审核依据、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唯一编号等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印发《2020年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转发《2020年河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要点》,为确保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针对“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编制使用手册,面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对注册、登录、填报、申请、核发等全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限期整改企业清单(37家)》、《关于对24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核查存在问题的核实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核、辐射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石家庄市污染地块名录》、《石家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石家庄市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石家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透明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发布《石家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按照季度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的公示》。权威解读《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深入普及核知识及核安全环境监管工作。同时,深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公示工作,审核核准并发布公开金藁新能源、白龙化工等45家单位跨省转出危险废物工作。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16起,涉及环评批复行政处罚、水源地区划等领域,16个相关信息均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16起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部进行了减免收费。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坚持“办公室-政法处-职能处室”三方联席会商制度和“政策法规处案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对接石家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要信息公开进行请示协调,确保相关答复意见或内容合规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相关谋划
        政策解读方面,形式过于单一。针对重大决策、措施、数据能够做到及时公布解读,但基本局限于文字说明范畴,没有积极有效运用好数字化、图表化、音视频化等解读手段,针对性和易读易了解性有待提高。针对此项问题,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配合,局政策法规处把关核准,对下一阶段需要解读的文件、政策等信息,开展集中式制作,力争通过更加直接的图文视频音频的形式,全方面细致做好解读工作。
        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尚有提升空间。通过自查发现,信息发布的格式、文字标准有待进一步调高和规范。针对此项问题, 我局办公室牵头,对发布信息的格式、板式进行统一规范,目前,已着手编制统一的要求文件,根据情况,采取多渠道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和讲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组织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按照新闻发布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围绕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组织2020年石家庄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等新闻发布会
        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期间,全市共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活动59余次(项),制作推出网络传播(新媒体宣传)产品45件,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活动受众51万余人(次)。第九届“石家庄生态日” 期间,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线上有奖问答、《生态论坛—污染防治大家谈》专题新媒体节目、全市环保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主题歌咏比赛优秀作品展播、“环保局长讲环保”主题新媒体课堂、生态环境主题氛围展等系列宣传活动。
        夯实“生态石家庄”双微工作阵地。根据“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依托新媒体平台,严格审慎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环保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截至12月31日,“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更新1534条(次),其中原创355条(次),总用户数8162人;“生态石家庄”微博更新6945条(次),其中原创207条(次),粉丝量104765人。推出各类新媒体宣传产品47件。推出决胜攻坚战我们在行动、媒体聚焦、县区动态、学习全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阻击疫情典型故事系列、抗击疫情有你有我等系列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1-01-2915: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石家庄市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家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信息。
        (二)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依法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答复网民留言1534件,反馈率、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20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2020共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7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4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52件,满意率96%。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启动发文程序的前置要件,严格落实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其补报完整。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综合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具备了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重大政策解读文件33篇。市级组织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53场,开展电视面对面直播问政25场。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渠道,结合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依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申请后,平台后台自动形成查询编码发送到联系手机上,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参照省推行的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模板,对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17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界定公文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由部门起草报请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的,一律不予印发。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工作已完成,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六)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板块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综合信息公开”3个专栏,集中发布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0年全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共享共用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一体化服务,达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456条。
        (七)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注册了“石家庄政务”微博、微信,并加V认证,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微信微博开设工作。微信公众号菜单共设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三个一级菜单,下设综合新闻、政务动态、新媒体矩阵、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十一个二级菜单。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工作日日均编发3--5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编发,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新媒体坚持每天推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稳定市民思想、消除恐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初步建成了市、县协同联动的新媒体矩阵。2020年“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共推送稿件2247篇,其中政务微博1045篇,政务微信1202篇。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乡级)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74
        规范性文件
        26
        22
        8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两个清单”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166.7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5
        2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3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4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4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1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4
        2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2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0
        21
        6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2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开发不够、主动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检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在强化重大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切实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06000020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