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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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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家庄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要求,由石家庄市体育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加强权利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及时公开《石家庄市体育局机构职能》《石家庄市体育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同时,在局网站、微信等公众平台公布监督方式,开通意见建议专题,进一步扩宽群众参与体育工作的方式及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已超200条。
        (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
        一是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配合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发相关通知近50个。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保密工作,同时强化人员管控和值班值守工作,保证了体育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稳定。此外,考虑的体育训练的特殊性,疫情期间我市各项目业余训练主要借助微信、钉钉等通平台,以项目或教练组为单位,采用教练员、运动员分散在家“云训练”的方式持续开展,各项目运动成绩基本保持原水平,部分项目还有所提升。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推广,提高群众身体免疫力。在疫情期间推出了我局主动谋划,发起了“全城热练 体育战‘疫'”居家健身活动,局系统单位及体育协会响应号召,踊跃拍摄居家健身视频。自1月31日起,体育局自媒体平台发布健身信息1000余条,浏览量超800万。2020年是市运会年,但是由于疫情影响,聚集性体育比赛不能举行,面对这一新变局,我局主动作为、创新思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新模式。利用智慧体育平台开发了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云健身小程序,设计展示、技巧、比赛3大类24个项目,总参与人数近20万人,参与42万人次,赛事小程序总浏览人次441.7万人次。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获得2020年石家庄市市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的场馆为石家庄裕彤国际体育中心和石家庄市中山体育馆。我局及时公布了方案和免低费开放时间,方便群众生活。
        (四)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版的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特别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相关信息。
        二是及时更新升级门户网站页面;积极主动,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加强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全年公开信息数367条。
        三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品牌“全城热练”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为全省第一个有自主体育品牌的城市。通过不断的培育,“全城热练”在全省热度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扩大品影响力,石家庄市体育局联合河北广播电视台,成立了融媒体中心,搭建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今日头条等7个媒体矩阵平台。微信平台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平台,全年发布信息超1200条。粉丝增长至3.5万人,为丰富群众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2、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缺少专职负责人员;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四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特别是政策解读、焦点问题回应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体育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域的主动性,特别是重大事项、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推动体育工作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 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全城热练”自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我市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升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建立和完善我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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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915: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石家庄市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家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信息。
        (二)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依法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答复网民留言1534件,反馈率、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20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2020共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7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4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52件,满意率96%。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启动发文程序的前置要件,严格落实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其补报完整。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综合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具备了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重大政策解读文件33篇。市级组织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53场,开展电视面对面直播问政25场。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渠道,结合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依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申请后,平台后台自动形成查询编码发送到联系手机上,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参照省推行的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模板,对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17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界定公文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由部门起草报请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的,一律不予印发。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工作已完成,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六)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板块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综合信息公开”3个专栏,集中发布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0年全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共享共用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一体化服务,达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456条。
        (七)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注册了“石家庄政务”微博、微信,并加V认证,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微信微博开设工作。微信公众号菜单共设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三个一级菜单,下设综合新闻、政务动态、新媒体矩阵、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十一个二级菜单。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工作日日均编发3--5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编发,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新媒体坚持每天推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稳定市民思想、消除恐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初步建成了市、县协同联动的新媒体矩阵。2020年“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共推送稿件2247篇,其中政务微博1045篇,政务微信1202篇。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乡级)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74
        规范性文件
        26
        22
        8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两个清单”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166.7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5
        2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3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4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4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1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4
        2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2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0
        21
        6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2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开发不够、主动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检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在强化重大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切实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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