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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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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自2019年5月新条例修订并实施以来,我局坚决落实国家、省、市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照新旧条例的各个条款,研究并实施新条例新政策,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进行公开。首先我局对照新修订的条例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针对新条例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了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规定,整理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并进行归纳及信息化管理。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务信息窗口,将我局组织机构信息、行政法规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通知和公告及公示信息、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本部门的行政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共计28件文件。其次将我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市政建设情况、房屋征收情况、保障房建设情况、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登报纸、参加电视台新闻访谈及专访)、新闻发布会(1场,2020年9月23日我局召开了关于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及相关政策解读)对外公布我局重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18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其中许可相关证件类27件、城中村类8件、征收类6件、政策文件类5件、违法处理类2件、维修基金类1件、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类94件、施工进度类2件、危房信息3件、工程档案类11件、其他类16件、物业信息类9、开发公司信息类1件、备案信息类1件,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按照我局制作和衍生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管理和对外发布,做到实时更新让民众和有关企业更好的知晓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内容,并解读政府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帮助民众了解政策和执行情况,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进行。
        (四)平台建设
        一是我局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3级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我局作为市政府市直部门二级域名已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配合好数据资源管理局全市网站整合工作。二是网站平台建设与管理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2020年共计发布公示信息817条、通知公告85条、新闻动态139条,其他类信息44条,网站访问量547137人次,微信关注数13620人,手机端访问量213645人次。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工作,全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82件,无违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上级文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在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局主要领导调整情况,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1120.32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6
        2
        0
        0
        0
        0
        1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0
        0
        0
        0
        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5
        1
        0
        0
        0
        0
        9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1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86
        2
        0
        0
        0
        0
        1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0
        0
        4
        2
        0
        0
        6
        8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人员,局办公室只有兼职经办人员2名,各处(室)、单位各有兼职经办人员1名,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局已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目前还需进一步熟悉和学习2019年新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版信息公开条例时有冲突,在具体承办工作中容易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且常常收到一些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申请,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2、有些申请人因为一件事由反复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我局已聘用律师团队帮助组织分析、答复和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三)希望上级部门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和我市各部门具体情况,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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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915: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石家庄市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2020年度“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家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信息。
        (二)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依法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答复网民留言1534件,反馈率、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20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2020共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7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4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52件,满意率96%。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启动发文程序的前置要件,严格落实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其补报完整。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综合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具备了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工作实效。2020年围绕重大政策解读文件33篇。市级组织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53场,开展电视面对面直播问政25场。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渠道,结合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依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申请后,平台后台自动形成查询编码发送到联系手机上,使申请人可实时获知申请办理情况,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透明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参照省推行的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模板,对答复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17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界定公文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由部门起草报请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的,一律不予印发。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工作已完成,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六)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板块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综合信息公开”3个专栏,集中发布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0年全市6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共享共用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一体化服务,达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456条。
        (七)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注册了“石家庄政务”微博、微信,并加V认证,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微信微博开设工作。微信公众号菜单共设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三个一级菜单,下设综合新闻、政务动态、新媒体矩阵、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十一个二级菜单。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工作日日均编发3--5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编发,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新媒体坚持每天推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稳定市民思想、消除恐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初步建成了市、县协同联动的新媒体矩阵。2020年“石家庄政务”新媒体共推送稿件2247篇,其中政务微博1045篇,政务微信1202篇。
        (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乡级)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74
        规范性文件
        26
        22
        8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两个清单”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166.7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5
        2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3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4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4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1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4
        2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2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0
        21
        6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2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开发不够、主动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检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公开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在强化重大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切实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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