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精神,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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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 , 在 市委、市政府 的 精确 指导 和 大力 支持 下, 市环保局 坚持把生态环境治理 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 以最大的决心、 强 有力的措施 , 开展 了一系列 综合整治 行动,切实 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
一、 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
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摸底调查,启动第一批199家企业治理, 全省数量最多,选取试点开展VOC在线联网安装工作; 淘汰燃煤锅炉 977 台, 2062.29 蒸吨 ,全省保持前列 ;完成 全市38家水泥企业粉磨站开展综合整治并 完成 41个 工业烟粉尘 无组织排放 治理 ;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标准 , 全面升级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全省首家实现省、市联网升级改造, 发放环保标志75万枚,初检合格率 9 6 % ; 建成 省内首座 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平台,实现空气质量3天准确预报、7天潜势预报。 11月中旬,组织开展为期45天的“利剑斩污”行动,针对性采取14大类27条强化措施,行动期间 , PM2.5峰值浓度改善28.7%,平均浓度改善19.3% 。 2016 年,我市空气质量一级优 22 天,二级良 150 天,优良率为 47.0% ,重污染比例为 19.4%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9.30 , 4 月至 8 月连续五个月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2 月 14 日至 16 日,收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首个采暖期“三连优”好天气。
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岗南、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并开工建设岗南、黄壁庄两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采取应对措施 快速、高效完成 11月山西省五台县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泄露事故 处置工作 。同时, 重点河流沿线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清理关停315家污水直排环境企业, 封堵14个非法入河排污口。对滹沱河实施“原位修复、泥水同治”综合整治并利用现存河道开展生态湿地建设。出境河流水质初步实现生态化,城市河流水环境实现全面改观,首次出现拐点,由扼制水环境污染变为水生态初步恢复 。
打牢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参照国家和省的计划和方案,提前启动着手制定我市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前部署、提早启动。初步确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671.83平方千米,占我市国土面积的26.11%。开展全市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排查和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开展4家场地修复试点。
优化完善环境服务各项工作。 2016年, 全 市共审批项目173 0 个,总投资1813.8亿元 ,主动 追踪、服务 石钢搬迁等 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下放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强化发放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总量审核 共审核38个市批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备案366个县批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 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初次核定2800余家 , 完成交易312笔收缴排污权交易出让金2600余万元 , 以 “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 完成 108 家 重点 企业 投保 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多措开展环境监管 工作。 清查“未批先建”建设项目3665个,已完成3521个违规项目的清查整顿的工作 ; 对 17家 涉及 危废辐射 单位 实施 限期整改 ;联合 公安部门 完成 12枚废弃放射源贮存 工作; 开展五次涉危险废物环境 执法 专项行动,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7 起 ; 组织全市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86份,对15家企业立案处罚64.4万元。建立规范“两库一单”, 市县两级共“双随机”抽查5986家污染源,出动执法人员18968人次,共发现问题企业89家,处罚199.7万元; 持续土小企业查处、群众举报问题重点环境案件后督察、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大练兵”等一系列执法行动,行政处罚1071家企业,共5004.79万元;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严查严打弄虚作假专项行动,2016年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7.42%。全市一级环保网格24个,二级网格289个,三级网格4273个, 共处理环保问题2320件,二、三级网格巡查发现问题1863件,交办处理率达到97%。 同时,在 全省率先开展并建成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预警及决策支持系统 , 实现“监测、预警、指挥、执法、管理”五位一体的自动监管。
主动发声提高舆论引导实效性。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强化正面发声 , 各级媒体共刊播省会生态环境建设相关新闻 934 篇(条), 举办“环保大讲堂”1 5 讲 , 开展 “环保达人”巡讲活动 ,创建 “聚焦生态环境”省会生态摄影作品征集 品牌 活动 , 全力夯实 主打品牌栏目《开学第一课》 宣传效果,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环保局 在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环保局 门户 网站上 ,对政府信息进行 依法公开 、更新。 主要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等重点环节,做好公开工作。
按日 实时发布 《 全市8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 》; 按周 发布 《 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按月发布《地表水水质月报》、《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情况的公告》、《 审批项目公告》、《排污许可证核发、换证和年度核查报告》、《石家庄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按要求发布《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及相关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设置专栏,对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和解读,对企业较为关注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固废行政许可事项等进行过程性公示,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办理指南等关注流程的公开。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 ( 特大 ) 环境案件的企业、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全市企业突发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公开。
同时,按照《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 围绕 “ 民生改善 ” 推进公开 工作。 一是 加大全 市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 。 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 空气质量日报 》专栏,增加空气质量污染级数、AQI 指数、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重要指标, 4月6日起,在《石家庄日报》设立专栏,按日发布 《 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县(市)区日监测情况 》。全平台链接《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 二是强化 饮用水 、 河流及重点湖库水质信息公开。 按月发布 《地表水水质月报》,在细化滹沱河、洨河、汪洋沟、冶河水质公开基础上,加强对滹沱河、汪洋沟、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达标情况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的分析,增加内容包括冶河山西入境地都断面、岩峰断面、平山桥断面,滹沱河山西入境下槐镇断面水质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按月发布《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增加内容包括我市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4个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和评价结果。三是推进重点单位排污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查询系统可对全市国、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实时查询,对历史数据、排污动态轨迹进行在线分析,同时,系统新增“数据Excel表格导出”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分析数据。
2016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02条。其中,发布(公示)各类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0份,发布(公示)各类核与辐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39份,发布(公示)各类环评项目审批决定公告书103份,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公告11期,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情况公告11期,发布《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月度)水质状况报告》12期,发布《石家庄市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46期,发布《月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清单》12期,发布《季度排污费征收公示》3期,发布《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信息公开》共三期涉及全年12个月,发布《石家庄市重点行业专项行动简报》15期,发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1期,发布《“三公”经费公开表》9期。2016年上半年,对市环保局权力清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 、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 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案件 29 起, 全部 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答复,满意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案件涉及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大型新建项目环、危废监管等领域,对 29 起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部 进行减免收费。
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 在完善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同时,努力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坚持“及时行文编辑、及时校核修改、及时发布公开、及时提示督办”的“四及时”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全流程的格式化、时效化管理。
( 二 )推进提示卡制度。 为强化 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建立工作提示卡制度,在 政府平台、门户网站 定期维护或巡检中发现问题 , 第一时间发放提示卡,限期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完成。
( 三 )启动重点公开工作督办程序。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工作,把做好相关工作公开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启动办理督办程序,及时掌握办理进度。
( 四 )强化慢、漏、错公开追责机制。 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工作拖延的各种现象进行严肃批评、系统通报;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 , 损害群众 、企业 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 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