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卫同志任组长,主管领导韩东波同志任副组长,牵头部门是局办公室,成员是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两办陆续下发《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后,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公室牵头起草印发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等制度文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责任分工、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网站建设。要求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局信息处,经信息处审定后统一在局网站上发布。我局网站涵盖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诚信档案、党风行风、市场信息等多方面重要内容,“信息公开”下设组织机构、通知公示、办事指南、局发文件、办理状态公示等专栏,截至目前共整理公示各类通知公告612个,发布预售许可等各类信息671个,每日动态发布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成交套数和成交面积数据,并实现按房屋类型和面积段分类统计功能;全年我局政务网站访问量达116.8万余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最快捷的住建咨讯、最及时的住建动态、最前沿的住建政策。二是认真做好咨询回复。全年我局严格按时限回复“12345”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件12280个,得到了来电人民群众和市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的一致好评;认真回复省住建厅《阳光理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局长信箱》2172件,荣获2015年度省住建厅《阳光理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全年我局共承办124件,是市里的承办大户。三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直接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很高,凡遇我局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工作安排,我局都积极通过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今年共通过《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河北青年报》等省市各级媒体和局《住建报》公布政务信息242条。四是严格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制度程序,我局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件,主动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了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5件,无违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上级文件的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业务工作,重点做好了我局牵头负责的以下几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棚户区改造方面
(1)全年省下达我市棚改任务为开工2.3万套,全市共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44个,23479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16%。开工项目清单已在我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进行了公开。
(2)代政府起草并出台了《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石政办函[2016]33号),该办法于今年3月8日印发执行,按照市政府要求,3月9日我局在“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及其门户网站同步进行了专题宣传;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市征收办网站对该《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3)按照市政府要求对《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今年4月8日正式印发,7月1日正式施行。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市征收办网站对该《办法》正式对外公布;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等省市媒体对该文件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报道;省政府、搜狐、网易、光明等各大门户网站对该文件进行了转载或报道。
2、保障性住房方面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保障家庭资格复核、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调整情况、市区第一、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情况、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换房工作启动、公共保障房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保障房部分申请条件调整公告等信息均已在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公开。针对今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二次摇号分配的情况,我局通过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燕赵晚报、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等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共计报道三十余次。
3、房地产市场方面
今年3月1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石政发【2016】9号),《意见》出台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由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日报》、搜狐焦点网等媒体和国土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政策解读暨座谈会,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韩东波同志对《意见》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4、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全年我市计划开工农村危房改造6600户,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截至年底,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面开工,其中91%已竣工。上半年我局主要是督导各县(市)区做好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和系统录入工作。3月15日到4月20日,指导各县(市)区按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程序,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进行了集中公示,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按照要求的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和时间节点等,认真开展公示工作,做好公示结果审核、复核和录入信息系统的工作,确保了改造对象信息的准确性。
5、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我局在城建口各部门报送的2016年拟实施项目基础上,结合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城建的重点问题,经过市财政局、发改委及城建口各部门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2016年主城区城建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并列入市人大批复的财政预算盘子,已于2016年5月3日正式下发,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6、政策法规方面
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已在我局网站公开发布。2015年机构整合后,我局对原市建设局和市房管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又进行了合并、修订和完善,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征求意见稿发至局属各单位和处室反复征求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已上报市编办审核,待市编办审核通过后再行公布;同时对我局监管清单进行了多次修改,《石家庄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6版)》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已制发并在局网站公开,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的动态管理;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系统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经市法制办把关批准,10月份我局印发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7、行政审批方面
已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所有业务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另外,全年在门户网站上还公示了27项施工许可、94项预售许可、1187项建筑业资质的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7件,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施工许可类17件、城中村拆迁征收类12件、国有土地征收类11件、公有住房类7件、企业资质类6件、房地产项目备案类、供热类、竣工验收类各3件、房屋预售类、危旧房类、房屋产权类各2件、维修基金、房屋违法销售、违法项目处罚、房屋买卖网签、单位成立依据、违法分包、中介、限高杆、证书、房改、道路等各1件。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
四、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主动公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人员,局办公室只有兼职经办人员2名,各处(室)、单位各有兼职经办人员1名,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时有冲突,在具体承办工作中容易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工作风险增大,今年因依申请公开形成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6件;2、由于有些申请人不清楚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导致常常收到一些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申请,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3、有些申请人因为一件事由反复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希望上级部门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和我市各部门具体情况,通过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今后工作思路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房产市场情况等信息公开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我局将通过完善网站建设、开设政务微信微博等多种公开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实现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公开的长效机制。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