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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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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在省环境保护厅的精确指导下,石家庄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增强公开质量和效果,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提示卡等各项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的标准化管理。
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概述
(一)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按照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目标要求,对生态环境治理进行全局谋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等一批环保政策制度,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扎实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出台秋冬季攻坚方案和量化问责、考核细则,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完成了主城区和“四组团”732个村庄气代煤39万户、电代煤2万户改造任务。淘汰全市10蒸吨以下和主城区35蒸吨以下共5385台燃煤锅炉,全面通过环保部核查验收。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18959家,其中取缔淘汰8000家,整改提升10903家,搬迁入园56家。全市852家涉VOCS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治理和监测验收。全省率先设立国省干道设立重型柴油车环保查验检查站,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三)联合推进实施碧水行动。坚持按照“净源水、洁河水、控排水、治污水”的思路,研究出台水体达标方案和8个子方案。扎实开展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对全市域31个污水处理厂全口径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6年分别削减5.5%、1.07%。完成全市域62个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涉及11个县(市)区105个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关停或搬迁。通过航拍造册、拉网排查,实行一坑一录一档,全部完成83个纳污坑塘整治。对白洋淀上游的磁河、沙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取消了所有入河工业排水口。研究出台《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岗黄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顺利实施,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扎实开展净土行动和生态建设。制定出台《石家庄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土壤污染重点区域核查确认和详查单元的绘制,为深入治理奠定技术基础。组织开展了鹿泉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原址等22家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工作。圆满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342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6.16%,努力为发展留足空间。扎实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全市4个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排查,159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133个,到位率83.6%。
(五)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机制优势,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错时执法等方式,集中优势兵力,突出精准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检查的频次、密度和力度。与公安局联合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监管手段,规范提升执法效能。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处罚案件5019件,处罚金额1.25亿元,移送案件190件,行政拘留180人。查处环境污染案件625起,打击处理犯罪人员903名。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入围2017年度“感动省城”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六)丰富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创新开展污染源和用电量“双在线”监控,在实现国省控重点企业214家全覆盖基础上,新增350家污染源在线监控、346家企业用电量在线监控,并与市级监控平台联网,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利用风云系列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源热点异常区域及时发现并锁定,实现了热点网格精准排查整治。对全市所有261个乡镇、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传输通道全面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点,健全完善了乡镇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和考核等办法。
二、强化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成立由马立宁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冀平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明确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直属机关纪委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考核处对年度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全局上下,尤其是完成垂管改革后的各县(市)区分局,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通过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二)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坚持“及时行文编辑、及时校核修改、及时发布公开、及时提示督办”的“四及时”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全流程的格式化、时效化管理。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建立提示卡制度,在政府平台、门户网站定期维护或巡检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发放提示卡,限期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完成。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工作,把做好相关工作公开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启动办理督办程序,及时掌握办理进度。2017年,共发布提示卡7张,启动督办程序1次。
(三)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完成环保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后,与各县(市、区)分局建立结对联系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传帮带”活动,2017年传帮带的重点工作是帮助各分局进一步完善官方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其中,着重帮助各分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同时,组织召开“2017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省环保厅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培训。
三、全面夯实主动公开工作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工作,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等重点环节,全面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按日实时发布政府信息。设立专栏,实时公布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增加污染级数、AQI 指数、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重要指标,并在首要位置链接“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同时,设立空气质量预警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在接市政府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公布,确保通知第一时间传达落实。
按周发布政府信息。按周发布《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对重点断面的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六项指标,列表发布监测数据。
按月发布政府信息。按月发布《地表水水质月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情况的公告》、《审批项目公告》、《排污许可证核发、换证和年度核查报告》和《石家庄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其中,《地表水水质月报》在细化滹沱河、洨河、汪洋沟、冶河水质公开基础上,加强对滹沱河、汪洋沟、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达标情况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的分析,增加内容包括冶河山西入境地都断面、岩峰断面、平山桥断面,滹沱河山西入境下槐镇断面水质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按月发布《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增加内容包括我市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4个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和评价结果。
按季度发布政府信息。按季度发布《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查询系统可对全市国、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实时查询,对历史数据、排污动态轨迹进行在线分析,同时,系统新增“数据Excel表格导出”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分析数据。
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获批后,第一时间公布。设置专栏,对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和解读,对企业较为关注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固废行政许可事项等进行过程性公示,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办理指南等关注流程的公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特大)环境案件的企业、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全市企业突发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公开。
2017年,我局共编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17条,除《空气质量日报》持续按日实时发布(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第一时间发布以外,针对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积极做好发布工作。其中,按周发布《生态补偿主要考核点位监测周报》7期(11月起发布),按月发布《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1期(12月期次正在编制),编制并发布《石家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时发布主城区《夜间施工单位》86期,发布《环境执法快报》61期(9月起发布),发布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准予备案的公示84件,按月发布《审批项目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情况的公告》各6期(7月后,相关职能正式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各类项目《审批决定公告》67件。针对新增工作、重点工作,在强化技术解读、政策解读的基础上,编制《环境统计常见问题汇总》、《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安装培训(新)》、《火电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讲解课件》等操作指南类文件13件。同时,按照《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 》 要求,加强、加大环境问题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预判、研判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发布《关于预计我市将发生重污染过程的预测分析》等信息,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进展及规划进行跟踪式发布,发布《石家庄市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一市一策”跟踪研究》、《石家庄市尝试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大气预测预报和空气质量综合分析》、《石家庄市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治理规划编制进展》等系列信息。
2017年,市环保局承办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承办政协石家庄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8件。18件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答复并走访,走访率、办结率为100%,办成率、满意率100%,9月30日,答复意见在我局门户网站正式公开。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以来,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案件15起,案件涉及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大型新建项目环、危废监管等领域,全部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满意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对15起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部进行了减免收费。
五、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信息发布效能
为适应环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推省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环保中心工作,促进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交流。
5月19日,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环保新闻通气会”。中国环境报河北记者站、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燕赵都市报、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台、石家庄电视台、燕赵晚报等媒体单位记者参加通气会。会上,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与会媒体通报了我市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我市尾气检查站建设及工作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及管理等近期重点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情况。
10月10日,市环保局召开“污染源双在线监控工作通报会”,河北日报、河北电台、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电台等新闻媒体参加通报会。会上,市环保局通报“双在线”监控工作进展情况;河北国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河北云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第三方运营公司做运营自律表态发言;市环保局与第三方运营公司签订了运营自律承诺书。
11月17日,市环保局、市气水办联合召开出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举报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会议对12342环境污染举报专线和“石家庄微环保”微信公众号举报等全新举报途径面向全社会公开。
10月26日,市环保局参加由市交管局牵头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就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自2017年11月1日施行限制通行措施向各级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针对此项问题,在坚持“及时行文编辑、及时校核修改、及时发布公开、及时提示督办”的“四及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信息工作工作提示卡》制度,在政府平台、门户网站定期维护或巡检中发现问题,将由主管局领导第一时间发放提示卡,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时限。2017年,共发布提示卡7张,其中,一张为逾期未公开信息的催办通知,剩余6张均为公文格式、形式方面的错误纠办。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针对此项问题,从四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强化监督、追责机制。对工作不力、工作拖延的各种现象进行严肃批评、系统通报;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二是针对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对所有涉及数据的公开文件,全部细化、制式公开形式。三是优化信息服务功能。设立双问计活动专栏,并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布;增设环境违法微信二维码举报平台,增设“查询办理进度”专栏;增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数据分析功能。四是全面提升各县(市、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传帮带”活动,着重帮助各分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同时,组织召开高层次专题培训。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