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县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逐件逐项进行梳理研究、安排部署,对各项任务目标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强化与公众互动交流,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咨询答复;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强化制度机制。为使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相继完善规范了《平山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平山县政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平山县政府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印发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平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了县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该项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对外公开。同时,对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平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全县形成了2名专职人员及160名兼职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四)提高队伍素质。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结合省、市要求,组织全县相关单位的信息发布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信息发布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了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我县还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日常化、制度化的重要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28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9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32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0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0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县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项,已按时办结。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投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变动大,使公开工作不能做到连续、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权威性与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强化对外宣传、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平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