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培训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利用微信、掌上新华等新媒体,大力扩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设置。参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机构设置,区政府办公室增设“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其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目前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兼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一名政府办公室科员专职管理。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制定和印发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方案和制度,对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列入目标考核管理系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一)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我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了改善民生的九件实事,公开了实施联盟路、柏林南路拓宽改造;建成北郡学校、柏林庄学校、上京学校;新增4所普惠性幼儿园;新建3个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对10所街边公厕、8所公园公厕进行改造提升;逐步对294个老旧小区实施准物业化管理;打造两个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精品社区养老机构;在公园开设两个公众免费图书阅览室;完善三级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在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等九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信息。
(二)围绕决策公开做好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区政府扎实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改进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大力推进管理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年共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随机抽查企业12户,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6人次,共计检查28个项目;各成员单位开展了21批次的双随机抽查,共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300余户,抽查结果全部进行网上公示,有效维护了我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了综合治税、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金融市场风险排查、房地产市场整治等集中治理行动,对长期欠税不缴,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先后约谈了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3家其他欠税大户企业,追缴欠税约1.7亿元,取缔无照经营8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6起。
(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我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准确、及时、全面将行政执法信息上传至石家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区政府办印发了《新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此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一)围绕“双创双服”活动做好信息公开。结合市、区深入开展的“双创双服”活动,及时主动公开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优化环境的配套政策及惠民惠企举措,及时公开“降费减负”及落实“降税减征提标”等措施的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公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要素供给、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等方面的创新性政策措施,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市场主体总量已达到77123户,同比增长23.9%,完成全年任务95%;全区众创空间新增3家,总数达13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组织新华创客等4家有实力的双创中心,申报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完成新华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招投标工作;组织上报51家高新技术企业,正等待省级评审;确定4家双创中心作为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培育对象,并已上报申报材料。上述情况已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按程序进行了公开。
(二)围绕加快构建“2+3”产业发展格局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编制完善“2+3”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出台了“1+28+1”方案体系,制定了“2+3”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围绕积极扩大优质投资做好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项目建设、精准招商、项目用地等关键环节的信息,重点公开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对重点项目中央商务区建设,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对《车辆厂北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车辆厂前街西侧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询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四)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做好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信息,在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优惠政策,做好解读工作。省科技厅公布了2018年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我区中关村海淀创业园石家庄分园、乘渡科技企业孵化器榜上有名,填补了我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空白,该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向全区进行了公开。
(五)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改革红利全面释放、更高层次对外开放、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调整合并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取消5项,调整2项,承接1项,并将行政许可变化情况在政务中心大厅进行了公示。推行并联审批系统、实时监控系统、手机扫描系统,完善三级平台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和微信公众号系统,为“科技兴审”提供了基础保障。
(六)围绕加快建设现代省会城区做好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空间拓展、道路畅通、功能提升、治理提标四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中央商务区建设工作情况等信息、总规修编和道路建设情况。
(七)围绕强力实施铁腕治污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气污染治理、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绿化建设、生态环境监管等方面信息,切实做好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信息公开。对于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我区全部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八)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区制订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字[2018]31号)、《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8]25号),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围绕防风险推进政务公开。防范金融风险公开,密切关注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开展回应。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发展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进行公开。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将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公开。截至目前,安监局公开政务信息1001条,同比增加9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公开检查执法、事故处理等执法信息,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和指南,全区40多个部门以及政府本级的政府信息已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了主动公开,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18年,全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公告等621件,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715条,公开查阅点公开信息数85条,其他方式(报刊、电视、专栏、触摸屏等)公开信息数91条,依申请公开10件,全部按照时限进行答复。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定期对政府及各部门发文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未及时公开的,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全区各部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出台了《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要求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经律师把关,并由区政府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签发回复。遇有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征收等依申请公开的,区政府均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方面将行政执法信息上传到省、市、区三级网络平台上,并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进行执法信息的录入、更新等;另一方面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因地制宜采取挂图、展板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对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上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公开发布。区政府各部门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目录范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三)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主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配合、支持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已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提案97件,均已办结,对人大、政协的监督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对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区政府均积极应诉、答辩,并按规定出庭,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目前相关法院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宗,其中原告撤诉2宗,作出生效判决2宗均胜诉。
(二)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区政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共受理以区政府职能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9宗,办结9宗,其中驳回申请人申请5宗,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宗。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今年以来区政府做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共1件,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我区依法按时答复,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案件审查,上级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决定。
七、我区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视不够。一些部门只是基本上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公开的大多数信息仍停留在浅表层面。在个别部门仍存在“公开越多,做事就会越难”的错误认识,这种想法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过程中专业性不强。政务公开尤其是依申请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专、政策性强的工作,没有扎实的相关业务能力难以胜任。目前我区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对一些问题把握程度不够,尤其是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事项,需要工作人员对全区重点部门业务工作逐步熟悉,逐步摸索,逐步完善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提高全区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要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经常性培训与集中性培训相结合,以日常培训为主,形成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学习和借鉴其他县市区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全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拓宽公开渠道,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保障,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发展。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