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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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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刘胜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政治部主任刘子君和市局指挥部主任闫国平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闫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市公安局政府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综合处具体负责,宣传处、法制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各类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让群众知晓、让群众方便、让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市公安局不仅在东三教街设立了出入境、流管、犬类办理的服务窗口及大厅,还要求各县区公安局在本级设立出入境办理窗口,在派出所办理户籍和犬只管理业务。此外,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在综合警务服务站延伸了交管、户籍业务,不论是在时间还是距离上,都最大程度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了便利。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宣传,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采用日常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等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创新载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热点舆情和政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上,对户籍、出入境、交管、治安、消防等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逐一予以了公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实时予以公开,各警种间有较为完善的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及石家庄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外,还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2018年12月21日,市公安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调度会。会上,刘胜副市长听取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汇报,综合处处长容屹就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专门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514条,同比增长53.5%。其中。政务微博公开1390条,微信公开936条。通过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布23条(次),通过传统媒体公布信息920条(次)。通过政务网公布237条。全年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提案99件,上级批示186件,全部办结完毕,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次)。没有发生因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满引发行政诉讼。没有因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服引发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新闻发布级解读回应
        市公安局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展示公安工作和战果的重要平台,列为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议事内容之一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此外,还建立了新闻发布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政治部宣传处王宏伟、指挥部陈益平作为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专门到公安部参加了相关培训。年初,宣传处就制定全年的新闻发布计划,严格按照“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政务舆情涉及工作由网安支队和情报中心负责,健全了政务舆情监测、整理、报告、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建立了与宣传、网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对舆情热点,通过微信、微博公众账号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有效予以引导和回应。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3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次。
        六、平台建设
        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设立了警务咨询、警务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警民联系平台等专栏,及时解读政策文件。网站建设合格,未被国级省市网站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致使个别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甚至误解。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我局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针对那些不便公开的信息,耐心细致向群众解释,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的误解,得到群众支持,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上报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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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14:07  来源: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结合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制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14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18号)和《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25号),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明确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11月15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10月22日,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大会。9月26日,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7月24日-8月3日,对全市24个县(市、区)及管委会,34个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2018年,全市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876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9396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57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063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1115条,通过报刊、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信息57463 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共收到有效留言23608条,处理答复23311条,处理答复率98.74%,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石家庄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重大政策文件,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全部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借鉴北京、上海的经验做法,首次将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加快构建“4+4”产业格局、扩大优质投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扩大开放、建设现代省会、实施铁腕治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改善民生等八项重点工作和利民惠民十件实事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逐事逐项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和要账反馈,增强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全部纳入联合抽查系统,实现“监管部门全覆盖”;将597项法定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将各类市场主体信息约86万条全部录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939次,抽查市场主体58561户,抽查结果全部进行公示并实现了部门间违法线索的互联互通互认,《光明日报》、《中国工商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省政府组织的两次督导检查对该项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县(市、区)政府和和市政府执法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或公示栏等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自觉接受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全文或摘要公开。
        (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公开,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生效期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生效期等内容进行了公示。“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已对68万家企业、500余家社会组织、8万余名重点人员的基础信用信息进行了公开,公开失信红黑名单信息11000余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2.9万余。
        (五)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进行集中公开,全年共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800余条。
        (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专栏,市本级2018年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按规定审议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公开了包括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本级支出情况和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情况,同时还对本级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采购信息、绩效预算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说明。县(市、区)和部门预决算也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均按要求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稳定粮食、畜禽、蔬菜、果品生产基础上,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实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坚持和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农牧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全市建立了104个价格监测预警点,实时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并实现了石家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与全国400多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实时发布全国8大类173种农副产品价格。
        (二)推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在全省征地信息平台主动公开2018年征地信息15个批次,包括征地告知书、一书三方案、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标注征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同时,对征地信息进行了梳理补录,共补录91个征地批次相关信息。
        (三)推进环保监管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实时公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第一时间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16次,按周发布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按月发布地表水水质月报、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按季度发布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等。市城管委大力公开道路扬尘治理、委属市政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运输治理、露天炭火烧烤治理等方面信息。市水务局将市民关心的水土保持、滹沱河生态建设工程、水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情况等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中高职衔接信息公开,强化职教园区建设与中职资源整合信息公开,推进市属高校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结果公开。
        (五)推进食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栏目,对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抽检结果公示,农产品、果品质量安全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地铁列车上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片,在公交车站投放10块灯箱广告进行宣传。面向全市群众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22万余册。
        (六)推进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健康扶贫政策、医改工作、重大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方面信息公开,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结果在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推进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银行信贷、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信息,深入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对个别互联网企业发布的不实信息,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清除。对涉嫌违规交易的17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主动公开。
        (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市行政审批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将已完成的59宗土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告等信息,在石家庄日报、局门户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935项,将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在政府采购领域,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604项,已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已公示招标方案核准127个,招标文件备案499个,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463个。
        (九)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全市23个县(市、区)的27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在社会救助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各项申请,对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救助标准、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社会救助版块定时更新每月城乡、五保人员的信息及有关数据和每季度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的信息及有关数据,在社会公益事业版块公开了《石家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细则》及《石家庄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相关信息。
         (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始终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市住建局每季度对新增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区级公示、市级公示。保障房分配房源、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市住建局官网、保障房中心微信公众号、省市主要报纸、电视、电台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保障房分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保障家庭代表以及省会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并聘请河北燕赵公证处对分配过程全程公证,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一)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发布全市入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和监管企业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等信息16条。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年度薪酬情况 4条。公开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履行社会重大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督促市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告公示信息11条。公开监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情况信息5条。
        (十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市安监局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商贸等行业监管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全发展主题宣讲、6.16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进行事故与灾害警示教育。印发了《2018年行政检查公示和案例处罚公示》,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十三)推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市质监局制定了《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方案》、《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石家庄市计量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特装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派出执法组343个,处置一般隐患280项、严重隐患3项,有序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质检利剑”等专项行动,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十四)推进重要经济指标及改革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设置了统计数据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全市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数据。市发改委制定了《“4+4”现代产业现行政策措施汇编》,共梳理了3大类16条52款政策,并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市统计局将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及改革信息以动态信息、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的形式在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四、全力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一)加强市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建设。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受理区、商事登记区、交通运输区和投资项目区,各区(除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区按阶段受理外)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投资项目区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设置了综合受理窗口,水、电、暖、气、通信等14个工程建设配套部门也已入驻大厅开展“一站式”办公。
        (二)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一窗、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结合国家标准委《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为切实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服务,研究制定了《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政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8日起,推行“综合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审监互动”新模式,将18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综合受理、商事登记、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个区域,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处室按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实现由“一人一窗办一类事”向“一个窗口办所有事”的转变,提升了窗口工作效率。同时,在政务大厅公示审批事项、当天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在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全面、详实的公开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要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咨询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所需信息。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质效。市行政审批局不断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要求,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依法依规编制公开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一律取消,能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证明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申报材料从3062个减至2782个,审批时限从4502个工作日减至2603.5个工作日。
        (四)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市发改委制发了《关于公布石家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石发改行费〔2018〕678号)。市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确定了41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并在局网站对外公布。
        (五)切实做好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建立了问题清单,并进行了逐项整改。目前,除专网系统未完成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网络打通、电子监察系统正在开发中外,其他问题已经解决。
        (六)大力协调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转发了省《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制发了《关于确保完成百项堵点问题疏解工作及“回头看”的紧急通知》,按照“群众百项堵点问题疏解行动”要求,在疏解堵点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签署承诺书,建立问题处理进展台账,详细登记堵点排查情况、解决情况,并按时间节点完成上报。市行政审批局在一楼商务中心提供免费复印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方便;与河省邮政速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了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五十二证合一”。高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实行了“便民十条”。
        (七)全力提升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都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鹿泉区建立了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衔接配合。凡涉及村务的乡镇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延伸到村,尤其是土地款发放、危房翻建审批和补助、低保对象审核等群众关心的重要敏感事项及时在村级进行公示,方便村民在“家门口”监督。每月各村公开的内容,必须在乡镇级进行备案,方便核实,确保上下一致、真实准确。
        五、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初步搭建完成,省“互联网+政务服务”APP正式上线后,已完成与省平台业务对接,率先在全省开通了手机办事服务,交通违法查询、实时路况查询、空气质量等移动端热点应用已开通使用,通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审批效率。编制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60个要素办事指南,打造了线下智能服务大厅。制定了《石家庄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完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入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接入39个市直部门的数据,完成了856类数据采集,沉淀各类数据近10亿条,可以为各部门提供高效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共有445项实现网上办理,占全部市级事项的91.38%,超额完成80%的年度任务目标。各县(市、区)共有45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占全部县(市、区)级事项的63.40%,超额完成50%的年度任务目标。完成了市级电子证照库部署和省市互认,目前已收集汇总完成7个市政府部门的44套证照信息,19个县(市、区)的59套证照信息,制作完成64套证照的电子化模板。
         六、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严格落实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市政府党组成员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按要求设立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各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配备了专门发布团队,积极组织新闻发布培训活动,足额保障新闻发布工作经费,及时更新、上报新闻发言人信息。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市工商局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政策解读。市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对《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市卫计委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分别解读了我市妇幼健康管理、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新措施、新举措。市农牧局通过官方微博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指导意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进行了音频解读。市金融办与石家庄日报社联合出版了《金融界》周刊,每周三在燕赵晚报发布全市金融运行信息。同时,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切实加强舆情回应工作。市食药监局共编发《舆情信息》8篇,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舆情12起、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4起。市教育局通过河北电视台、石家庄市电视台及石家庄日报、河北新闻网、新华社、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及时回应新华区未来强者幼儿园流行性肠胃病15名学生出现症状情况等热点事件10余次。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市网信办,主动回应网络热点舆情17件。新乐市就媒体反映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向有关部门及时预警,刊发了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正面报道,被数十家网站、刊物转载,中央电视台再次报导此事件后,该市全力处置,《东方时空》栏目6月24日对该事件进行了正面报道。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13场,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等各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27081条,回应社会关切11829条。
        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每半月不低于30%的抽查比例,抽查情况报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每季度最后半个月,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严格政府网站开设流程。部门拟开设网站,首先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开办网站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申请部门向市编办提交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按流程注册政府网站域名。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按照《国办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全市政府网站全部采用规范名称命名,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四是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经过整改后,全市目前实际运行政府网站从203个降为63个,其中,24个在市政府网站群内运行。五是做好网站运行安全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等工作。目前,正按照工作安排,完成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工作。
        (二)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细则》等文件。建设了覆盖市县两级的网络舆情导控技术平台,实现了对百余个重点移动客户端、千个微信公众号和万余个重点网站的实时监测。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网络舆情办理工作制度,形成了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网信办分级督导工作模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截止目前,以“石家庄发布”为龙头,塑造石家庄市政务新媒体品牌效应,打造出“石家庄发布”“老吕叨叨”“石家庄共青团”等一批全国知名政务新媒体品牌,形成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发布矩阵。“石家庄发布”新浪微博粉丝数已达185万,累计刊发政策解读信息和舆情回应稿件489篇,微信公众号362篇。全市已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号960个,今日头条号等自媒体账号300余个,粉丝总量超2000万,年度推送稿件50余万篇,受众上亿人次。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政务新媒体平台阵地,搭建了党和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网络连心桥。
        (三)认真做好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出台了《石家庄市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实施方案》,除110、119、120等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政务类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平台。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实现了历史公报数字化,优化了电子版阅读界面,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赠阅政府公报,为公众查阅利用政策文件提供便利。
        八、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当面受理、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受理的基础上,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实现了在线申请。健全了登记归档程序,对信件的接收、内容、答复、寄送等全面进行登记,对原始信件、答复、答复依据及挂号寄送单等全部予以归档。规范了答复格式,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的同时,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服务。针对部分申请人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信访途径的问题,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有效疏导和化解了申请人的负面情绪,赢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和肯定。
        2018年,全市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935件。当面申请96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95件,信函申请742件;按时办结924件,延期办结1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81件,同意公开238件,同意部分公开8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8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4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2件。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6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9件,被依法纠错9件,其他情形8件;引起行政诉讼5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2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12件。
        全市各级各部门为申请人复印、邮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等全部予以免费。
        九、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大多数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有的甚至身兼数职,导致业务能力不够强;二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三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十、2019年主要工作谋划
        2019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以全市落实 “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为契机,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促进部门依法规范履职。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多种形式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使用即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政务热线电话,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培训督导。适时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研讨交流,在全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在日常网上巡查基础上,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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