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
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20〕68号)《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困难问题,科学制订全市住房保障租赁住房发展计划,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30日,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网络问卷调查。
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线上问卷填写(自有住房居民无需填写)。
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20〕68号)《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困难问题,科学制订全市住房保障租赁住房发展计划,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30日,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网络问卷调查。
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线上问卷填写(自有住房居民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