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财综〔2021〕9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石家庄市执行的河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调整并发布。本目录中如有与国家或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或省级目录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石家庄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3:石家庄市执行的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4:石家庄市执行的河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