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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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石财综[2019]18号
附件、
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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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09:3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石财综[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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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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