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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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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情况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二、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收取按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半收取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1、申请不动产异议登记的减半收取登记费。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取工本费10元:
        1、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4、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5、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费按550元/件收取。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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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908:57  来源:
        行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情况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二、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收取按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半收取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1、申请不动产异议登记的减半收取登记费。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取工本费10元:
        1、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4、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5、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费按550元/件收取。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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