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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9    来源:井陉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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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电话0311-82085696,电子邮箱jxkqzw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井陉矿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印了《井陉矿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围绕防范风险做好金融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全面排查了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各乡镇、街道连续开展了赶大集、入社区、下企业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各金融机构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利用“LED”屏及条幅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及防范意识。二是围绕铁腕治污做好信息公开。我区组建矿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中心,对城乡主要道路、重点企业及环境敏感点位24小时监控,数据实时公布,今年以来已公布空气质量日报290期;强化空气质量信息预报公开,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间、影响范围和程度、持续时间等信息。全区50家重点企业、12家施工工地和1家露天矿山等重点环保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可研报告、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形成“三书合一”综合文本,实施“一次委托、专家联合评审”,一次性将项目的可行性、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能耗情况进行全面论证,同时出具专家意见。委托评估评审时限在原来基础上压缩了60%以上,出让企业红利30%以上。此项改革工作被河北改革动态、效能革命简报、河北经济网、长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二是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两个审批事项,减少前置审批条件。将能够以登记告知方式替代的审批审查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内。三是建立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梳理我区承担的改革事项,明确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办理条件,规范经营登记,共办理办结“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共342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第一时间公开办事结果,在作出许可决定后5天内完成事后公开,比全市统一标准7个工作日提前了2天,在实际操作中,均能做到当日办结当日公开。
        (三)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区就业创业基地5个,农村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1个,召开专场招聘会2场,召开就业推介会1场,依托省市建立网上招聘平台,退役军人可通过网络推荐和就业,所有就业招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二是围绕群众关心问题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矿区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区落地企业所需专业人才;发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政策措施等信息177条,公布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等事项公告3次,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做好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采用电子屏、展牌等形式公开了医疗服务、药品及耗材价格400余条,对65家单位开展了行政卫生监督检查,对抽检结果及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了网上公示。四是围绕民生所需做好文化体育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政策、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等相关情况9次。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区将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土地交易类项目及国有资产处置等6大类交易项目全部列入交易中心交易,先后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诚信制度暂行办法、中介代理机构进入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考核暂行办法,规范中介代理行为,遏制了不良行为企业对交易秩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守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等22项规章制度,做到了交易过程中各领域各阶段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完成交易项目128个,土地挂牌项目4宗,交易信息均全面公开。
        (五)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印发了《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重要政策起草和执行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二是为防范金融风险,制订了《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四函”督导工作机制》,既实行“提醒函”督各单位领导、“提示函”督各单位工作专班、“通报函”督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建议函”提请监督部门问责的工作制度。三是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民生热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今年以来对《井陉矿区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井陉矿区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井陉矿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井陉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等15个文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电视台、专栏、触摸屏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六)加强舆情回应。一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针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积极推进“12345市民热线”服务热线平台向好发展,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信息,今年以来以来,回应各类信息3000余条。
        (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升级改版矿区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五公开”要求,版面予以优化调整,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栏目,保证网站工作的与时俱进。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策、文件、法规及其他各类信息1500余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与河北政务服务网、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网民留言等平台无缝连接,便于群众网上办事和了解关心的政府信息。二是推进“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新媒体建设要求,我区先后开通了“石家庄市矿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和“矿区政务”政务微博,并在“今日头条”、“一点咨询”、“搜狐平台”、“企鹅平台”、“澎湃问政”等平台分别开通“石家庄矿区发布”账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
        (八)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推进“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投资建设项目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审批,实现了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实现了信息共享,实现了一网通办。梳理完成全区网上办理审批事项清单369项,组织全区21个责任单位完成对所有事项的录入及开通网办,截止目前,我区网上可办事项达到366项,达到全部事项的99%;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一件事”办理模式。梳理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计62大项95小项,广泛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开公布。完善办理标准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梳理规范了68个常办事项和9件事清单,实施证照联办、联合审批新模式,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并制作生成二维码,群众用手机扫描相关事项二维码即可了解该事项的承办窗口、办事流程、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表格的规范样本。
        (九)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与干部学法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手册》,对照新旧《条例》内容的修订,对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点条文等进行全面学习、宣传,组织专项培训,从领导层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二是与政策解读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多样化开展宣传,采用新旧条例对比、漫画等多种方式,对条文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大家了解条文的变化。三是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制度,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
        2019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电话0311-82085696,电子邮箱jxkqzw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井陉矿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印了《井陉矿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围绕防范风险做好金融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全面排查了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各乡镇、街道连续开展了赶大集、入社区、下企业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各金融机构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利用“LED”屏及条幅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及防范意识。二是围绕铁腕治污做好信息公开。我区组建矿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中心,对城乡主要道路、重点企业及环境敏感点位24小时监控,数据实时公布,今年以来已公布空气质量日报290期;强化空气质量信息预报公开,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间、影响范围和程度、持续时间等信息。全区50家重点企业、12家施工工地和1家露天矿山等重点环保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可研报告、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形成“三书合一”综合文本,实施“一次委托、专家联合评审”,一次性将项目的可行性、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能耗情况进行全面论证,同时出具专家意见。委托评估评审时限在原来基础上压缩了60%以上,出让企业红利30%以上。此项改革工作被河北改革动态、效能革命简报、河北经济网、长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二是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两个审批事项,减少前置审批条件。将能够以登记告知方式替代的审批审查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内。三是建立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梳理我区承担的改革事项,明确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办理条件,规范经营登记,共办理办结“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共342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第一时间公开办事结果,在作出许可决定后5天内完成事后公开,比全市统一标准7个工作日提前了2天,在实际操作中,均能做到当日办结当日公开。
        (三)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区就业创业基地5个,农村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1个,召开专场招聘会2场,召开就业推介会1场,依托省市建立网上招聘平台,退役军人可通过网络推荐和就业,所有就业招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二是围绕群众关心问题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矿区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区落地企业所需专业人才;发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政策措施等信息177条,公布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等事项公告3次,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做好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采用电子屏、展牌等形式公开了医疗服务、药品及耗材价格400余条,对65家单位开展了行政卫生监督检查,对抽检结果及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了网上公示。四是围绕民生所需做好文化体育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政策、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等相关情况9次。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区将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土地交易类项目及国有资产处置等6大类交易项目全部列入交易中心交易,先后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诚信制度暂行办法、中介代理机构进入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考核暂行办法,规范中介代理行为,遏制了不良行为企业对交易秩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守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等22项规章制度,做到了交易过程中各领域各阶段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完成交易项目128个,土地挂牌项目4宗,交易信息均全面公开。
        (五)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印发了《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重要政策起草和执行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二是为防范金融风险,制订了《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四函”督导工作机制》,既实行“提醒函”督各单位领导、“提示函”督各单位工作专班、“通报函”督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建议函”提请监督部门问责的工作制度。三是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民生热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今年以来对《井陉矿区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井陉矿区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井陉矿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井陉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等15个文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电视台、专栏、触摸屏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六)加强舆情回应。一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针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积极推进“12345市民热线”服务热线平台向好发展,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信息,今年以来以来,回应各类信息3000余条。
        (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升级改版矿区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五公开”要求,版面予以优化调整,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栏目,保证网站工作的与时俱进。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策、文件、法规及其他各类信息1500余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与河北政务服务网、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网民留言等平台无缝连接,便于群众网上办事和了解关心的政府信息。二是推进“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新媒体建设要求,我区先后开通了“石家庄市矿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和“矿区政务”政务微博,并在“今日头条”、“一点咨询”、“搜狐平台”、“企鹅平台”、“澎湃问政”等平台分别开通“石家庄矿区发布”账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
        (八)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推进“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投资建设项目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审批,实现了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实现了信息共享,实现了一网通办。梳理完成全区网上办理审批事项清单369项,组织全区21个责任单位完成对所有事项的录入及开通网办,截止目前,我区网上可办事项达到366项,达到全部事项的99%;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一件事”办理模式。梳理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计62大项95小项,广泛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开公布。完善办理标准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梳理规范了68个常办事项和9件事清单,实施证照联办、联合审批新模式,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并制作生成二维码,群众用手机扫描相关事项二维码即可了解该事项的承办窗口、办事流程、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表格的规范样本。
        (九)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与干部学法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手册》,对照新旧《条例》内容的修订,对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点条文等进行全面学习、宣传,组织专项培训,从领导层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二是与政策解读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多样化开展宣传,采用新旧条例对比、漫画等多种方式,对条文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大家了解条文的变化。三是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制度,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
        2019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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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定位还不够规范,栏目设置不够优化,在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便公众利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量较少,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尤其是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政策文件,除涉密文件外,都要进行解读,力争解读形式多样化。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考核,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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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909:06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石家庄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在新乐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生态环境建设、就业创业、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审核,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疫情信息和政府应对疫情工作动态,引导正确舆论方向,为应对疫情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深入开展了保密审查工作检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客户端监管,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4、强化学习培训,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全体人员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钻研领会条例各条目内容,并依据相关条目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调整。向各乡镇、市政府各部门发布通知,要求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并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上,对各单位进行了重点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7

        7

        7

        规范性文件

        33

        33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19

        增2407

        226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76

        0

        5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285

        行政强制

        27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454.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市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公开工作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现象;
        二是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足,缺乏主动性和规范性,工作专业化程度亟需提高;
        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单位还存在公开内容单一、更新慢等问题;
        四是政务新媒体发展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对新媒体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知,亟需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
        下一步,我市将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各单位把工作抓细抓牢,落到实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完善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等重要公开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程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及时。
        三是加强热点公开及回应。针对社会重大关切、重点领域工作和重要方针政策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舆情关切,强化舆论引导,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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