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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4    来源:市投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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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9〕81号以下简称《要点》)精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投资石家庄”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搭建全媒体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全年公布303条政务信息,为广大客商节约了商务成本,提高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效率。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http://tzcjj.ntdywx.com/)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32,电话86689160,传真:86689494)。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9年,我局按照《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项目信息处为主抓处室,其他处室作为协办处室。项目信息处定期统一汇总各处报送的公开内容并发布。选派专人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利用局全体人员会议的机会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信息的公布渠道、业务内容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局领导班子作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多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9〕81号)“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要求,积极落实五个方面工作要点。一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二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三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五是倾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舆情、政策。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闻发布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热点问题或热点项目的推动落实、信息发布的处室为责任处室,该处室的副主管局长为新闻发言人。二是建立健全市投促局政务舆情监测、整理、报告、处置制度,主动引导舆情向好。建立市投促局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及时应对重大舆情事件。三是我局官方网站和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都设置了“政策法规”专栏,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参加《行风热线》栏目,积极解答群众问题,回应群众相关诉求。
        我局按照政务服务和公开的具体要求,已在局官网公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图等相关内容信息,已在局官网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任何投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受理或办理的情形,杜绝了吃拿卡要的现象,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我局无实体大厅或服务窗口。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依据工作职能,编制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抓好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的管理、维护、运行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安全。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通报投资促进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设计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等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5.政策汇编进行公开
        积极收集相关政策,将我市投资指南,投资政策汇编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类文件12条。进一步更新完善《石家庄市惠企政策服务包》,方便投资客商及各界人士及时了解我市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鼓励政策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0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招商资讯类信息等。
        积极对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宣传报道。8月20日参加《行风热线》栏目,积极解答群众问题,回应群众相关诉求。在“空气净化国际创新产业园合作会议”上推介我市,为客商积极解答招商引资政策。“5·18经洽会”期间,在北京、廊坊分别组织自办活动,积极推介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相关情况在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广播电台、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发布等平台报道,进一步宣传了我市投资促进工作。8月举行“石家庄市招商引资月新闻发布会”,介绍招商引资月相关情况。10月利用“合作会”时机,在石家庄机场、石家庄站等地投放《投资石家庄》宣传折页,通过人民网、中国网、中国商务新闻网、凤凰网、中新网、石家庄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营商环境等进行宣传推介。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突出收集舆情的重点,针对于我局相关性较强的政务舆情信息以及设计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上、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我局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至2019年底,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0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14件(主办5件、会办9件),按时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暂无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年未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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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215:25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落实意见》《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 “三定”规定、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信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2019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复文信息47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975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5135条。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发布意见征集主题40余条。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大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解读回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双创双服暨“4+4”产业发展专题,通过多种方式解读“4+4”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对《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解读。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对发现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回应。答复人民网网民留言222件,满意率94%,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19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在当面受理、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受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在线受理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登记程序,申请接收、答复、审核、寄送等全面进行登记。规范答复格式,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压缩办理时限,按照政务公开“效能革命”工作要求,除较为复杂申请外,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19年首次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制作了“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专题、“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专题”、“打好脱贫攻坚战”等12个特色专题栏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公报等栏目,并设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在市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按要求及时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网站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文件要求,完成了市政府网站云平台IPv6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加强日常网上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时将信息聚合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文件要求,开设了市政府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设置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版块,每个工作日对发布内容进行更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开设了政务微博微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实现了历史公报数字化,政府公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做到同步发行、内容格式一致,2019年编辑并公开了政府公报12期,刊登文件60件。按照《石家庄市政务热线整合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政务热线整合工作,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逐步整合到12345热线平台,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对14个部门17条热线进行了整合,完成了2019年的整合任务。
        (七)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19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开展了政务公开“效能革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每个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就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新媒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390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4
         16
         
        7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5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3
        11 
         
        6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61 
         4
         16
         
        7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定位还不够规范,栏目设置不够优化,在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便公众利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量较少,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尤其是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政策文件,除涉密文件外,都要进行解读,力争解读形式多样化。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考核,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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