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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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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工作,人社工作公信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人社事业发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充实调整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协调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具体承办的良好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程序,稿件起草人、科室负责人、保密责任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把关,做到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局门户网站的部分栏目明确了责任处室及具体负责人,根据国办要求的各栏目更新时限责任处室将信息提交到局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发布在网站上,信息中心设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政府信箱留言答复及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承办的19件人大建议(主办5件、会办14件)和39件政协提案(主办6件、会办33件)均已办理完毕,走访率、办结率以及代表委员满意率均实现100%的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19年以来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8条,行政检查信息197条。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财政财务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围绕就业创业工作,及时公布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情况;围绕社会保险工作,定期公布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围绕人事人才工作,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同时,适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定期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信息。四是确保公开时效。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尤其是就业招聘、人事考试、职称评审等百姓关注度高的领域,做到及时、准确、全过程公开。对于突发性信息,如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及档案室地址变更等,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不定时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修正,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今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期办结。五是加强舆情回应。强化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功能,开设了新闻中心、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公告公示、人事考试等专栏,按照信息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互动交流平台,专门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建议,提高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今年以来,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业务信息3064篇,答复各类网民留言3673条,按期办结率100%。凡是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解读,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政策。紧紧抓住12333咨询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大型招聘会等重大活动的契机,通过市区地铁电视、户外LED广告屏、出租车LED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石家庄电台新闻、燕赵晚报、石家庄新闻网等数十家媒体连续进行活动报道,深入开展同步宣传,让人社政策随处可听、可见、可知。今年,我局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通过中国劳动保障报、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燕赵日报、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等平面媒体刊发就业、社保、人才等方面新闻312篇,刊登政策解读专版9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
        38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4853.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继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引领作用,探索制定更加完善的考核制度,提高处室、单位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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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215:25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落实意见》《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 “三定”规定、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信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2019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复文信息47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975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5135条。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发布意见征集主题40余条。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大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解读回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双创双服暨“4+4”产业发展专题,通过多种方式解读“4+4”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对《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解读。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对发现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回应。答复人民网网民留言222件,满意率94%,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19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在当面受理、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受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在线受理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登记程序,申请接收、答复、审核、寄送等全面进行登记。规范答复格式,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压缩办理时限,按照政务公开“效能革命”工作要求,除较为复杂申请外,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19年首次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制作了“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专题、“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专题”、“打好脱贫攻坚战”等12个特色专题栏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公报等栏目,并设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在市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按要求及时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网站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文件要求,完成了市政府网站云平台IPv6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加强日常网上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时将信息聚合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文件要求,开设了市政府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设置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版块,每个工作日对发布内容进行更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开设了政务微博微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实现了历史公报数字化,政府公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做到同步发行、内容格式一致,2019年编辑并公开了政府公报12期,刊登文件60件。按照《石家庄市政务热线整合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政务热线整合工作,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逐步整合到12345热线平台,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对14个部门17条热线进行了整合,完成了2019年的整合任务。
        (七)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19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开展了政务公开“效能革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每个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就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新媒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390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4
         16
         
        7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5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3
        11 
         
        6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61 
         4
         16
         
        7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定位还不够规范,栏目设置不够优化,在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便公众利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量较少,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尤其是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政策文件,除涉密文件外,都要进行解读,力争解读形式多样化。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考核,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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