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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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逐条对标、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完成环保系统垂管改革、机构改革之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马立宁同志任组长,督察专员王润东、党组成员李瑷琪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局属单位、21个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近两年工作目标是“强化市级力度、推进县级发展”,即将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作为主阵地,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深挖潜能、扩展深度;指导各分局完善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力争尽快实现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提高、同步发展。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副主任专项主管,两名同志专职、一名同志兼职负责具体工作,主要负责对政务信息发布开展盯办和督导检查,牵头依申请公开答复;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管理,根据依申请公开案件涉及工作,做好答复内容编制;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官方微博、微信的运维管理及信息发布;直属机关纪委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综合规划处(负责目标考核)负责公开工作考核。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公开工作办理效率,坚持“及时编辑、及时校核、及时发布、及时提示”的“四及时”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全流程的格式化、时效化管理。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实施流程化管理制度,从审核立案、任务交办、答复初拟到按期公开等全过程实行留痕化管理。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建立提示卡制度,在政府平台、门户网站定期维护或巡检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发放提示卡,限期整改。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重点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公开。2019年,发布各类信息近500条。
一是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权力清单编制发布工作,我局编制完成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市环保局共有行政权力8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9项,其他类10项。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已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责任清单编制发布工作,按照《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要求,完成制定责任清单相关工作,已在市编办网站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及答复意见公开。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市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6件,办理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提案17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由市农工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截止10月底,包括重点提案在内的3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答复走访完毕。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对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报告、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报告及全部3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进行全面公开,共发布报告2份、答复意见33份。
三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布信息。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周发布《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上周空气质量分析及本周形势预测》,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同时,对重点时段空气质量进行针对性强的分析和提示,依次发布中秋节假期、端午假期、高考期间、劳动节假期、清明节期间及(2019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提示。发布《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公示),发布并解读《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同时,今年初,对环境空气质量专栏进行改版,实时公布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除对当天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外,还增加预测预报板块,对未来五天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测内容包括首要污染物、AQI、AQI范围和空气质量等级,方便公众能够更加准确了解空气质量及变化趋势。在首要位置链接“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同时,设立空气质量预警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在接市政府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公布,确保通知第一时间传达落实。
四是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按月发布《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石家庄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月报》及《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的通报》,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同时,对石家庄市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更新。
五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监管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发布《石家庄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编制《环统常见问题汇总》,发布并解读《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期,发布《建设项目总量确认和排污权交易一次性告知单》、《石家庄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工作指导性文件。围绕全年开展的破坏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布《生态示范区含义》、《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经济意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意义》等一系列解读文件。
六是针对核、辐射及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发布。动态更新并及时发布《石家庄市污染地块名录》、《石家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19)》,透明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发布《石家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按照季度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的公示》。为积极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发布《石家庄市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推进予以精准指导。为积极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发布《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推进予以精准指导。更新并解读《石家庄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废专用)》。同时,发布《<核安全法>解读》、《电磁辐射常识》、《核辐射会不会传递》、《2019年全市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计划》等工作解读文件。发布对“规模以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等树标工作进行全过程、透明化管理和信息发布。核安全法>
七是针对环境执法工作信息发布。按月更新并动态发布《石家庄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按季度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公示》,发布21个分局共1150个案件的查处情况。为更好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发布《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指导意见发布》、《燃煤火电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版)》、《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规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暂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重大气象灾害环境应急预案》、《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网上公开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待查排污单位清单》等工作指导文件。
八是针对企业排污信息发布。在局门户网站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专栏,查询系统可对全市国、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实时查询,对历史数据、排污动态轨迹进行在线分析。
九是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发布。按照要求,发布《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决算公开》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预算公开》,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实行按月公布,每月公布数据为截止目前的总数据,共发布十一期次。同时,对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进行公开,实行采购询价文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中标公告、项目废标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等文件全流程、全文件公开,目前,已公开各环节文件(公告)142件。
十是认真做好移交职权后续信息发布。2017年,我局向市行政审批局移交审批权限相关工作,2018年,我局按照全市部署完成机构改革,部分职权发生变更。为此,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部分职权发生变更的工作,要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收尾工作,对部分存在职权交叉的工作,要求切实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我局门户网站继续保留环评审批等板块,相关历史信息依然支持查询,同时,对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文件继续发布,在市直部门间政务信息“不冲突、不撞车”的基础上,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不遗漏。
十一是认真做好重点舆情回应及问题查处。分为两方面工作,一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动态信息发布,按月发布《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月)报告》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月)报告》,同时,对环境舆情发现问题实施盯办,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开。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上级转交舆情查办工作,全年共接收上级(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转办舆情预警信息39次,均按照要求查办并按时反馈查办情况。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案件22起,案件涉及环评批复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填埋场地/贮存场所相关信息等领域,20件已按照要求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满意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对20起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部进行了减免收费,另有2件,在与申请人解释说明后,自行撤销。
针对依申请公开的新情况,建立“办公室-政法处-职能处室”三方联席会商制度,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增加“政策法规处案件审核”程序,确保相关答复意见或内容合规有效。同时,我局强化对各分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指导,印发制式答复格式,帮助建立“受理-办理-答复”流程机制,并对“主动规避风险、主动强化发声、主动协调推动具体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四、政务新媒体开展情况
2017年9月底,我局在全省各地市环保局中,率先开通并上线运行双微,其中,微博账号为“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为“生态石家庄”。2019年全年,“生态石家庄”微博更新11319条(次),粉丝105592人,“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更新2016条(次),总用户数4898人。
一是配合环保公众开放活动,进行线上宣传教育。2019年,在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单位公众开放活动时,“生态石家庄”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活动实时开展情况,讲解相关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利用新媒体的广泛号召力,吸引更多的民众关注环保事业,关心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省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是重大活动期间,进行线上互动。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依托“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生态文明三字经》全民诵读展播活动,通过拍摄短视频的方式,使广大市民由生态环境宣传的“观众”变为“主角”。“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同步举办生态文明知识有奖问答活动,问题涉及大气、水、土壤等多方面内容,互动活动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的热情,增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吸引力。
三是联合市直部门、丰富科普形式。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创新环境教育模式,开设新媒体环境教育课程——《城市环保生态公开课》。依托“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和“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市青少年集中播放环境教育示范课。全市中小学师生线上观看课程、参与互动留言,通过寓教于乐的互动式主题教育,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五、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工作
按照全市部署,原由我局独立运维的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将并入市政府12345平台,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我局于6月份组织开展并线前期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完成政策法规知识库更新并提交12345平台。自2019年11月1日9时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整合并入“12345”市政府公开电话,已在门户网站发布并线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