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概况信息、政府规章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财务、办事指南、其他。
2、主动公开的方式:晋州市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是晋州市信息公开的经常性渠道。
公开平台网址:http://zwgk.ntdywx.com/sjzxxgk/sx/_301984/index.html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生活等需要向我办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申请的部内机构
名称:晋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052260)
电子邮箱:jzzfbzwgk@163.com
电话:0311-84319503传真:0311-843282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在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点击依申请公开,在线填写《申请表》,选择受理部门后,在网上提交。
2.书面申请。从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晋州市政府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办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市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附:
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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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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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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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及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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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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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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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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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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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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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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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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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信息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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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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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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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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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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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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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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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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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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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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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 是。如申请,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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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获取方式 |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注:申请人按其身份选择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一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