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正定县等四县
部分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正定县、高邑县、赵县和深泽县人民政府:
现将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正定县等四县部分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2021年3月5日前,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报市政府。
附件:1.《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高邑县撤销中韩乡设立中韩镇的批复》(冀民函〔2020〕126号)
2.《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正定县撤销北早现乡设立南岗镇的批复》(冀民函〔2020〕127号)
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赵县撤销王西章乡设立王西章镇的批复》(冀民函〔2020〕128号)
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正定县撤销曲阳桥乡设立曲阳桥镇的批复》(冀民函〔2020〕129号)
5.《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泽县撤销桥头乡设立大桥头镇的批复》(冀民函〔2020〕13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