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举办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近日,石家庄市体育局印发了《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石体通字〔2019〕44号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助力健康石家庄建设,定于2020年1月—9月举办“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现将《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确保市运会圆满成功。
附件: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石家庄市体育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持续夯实青少年业训基础,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健康石家庄建设,特举办“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一、竞赛名称
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
二、竞赛日期
2020年1月—9月
三、竞赛地点
市内及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
四、参加单位
(一)县(市、区)组(24个)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晋州市、新乐市、高邑县、元氏县、无极县、行唐县、赵县、赞皇县、灵寿县、深泽县、正定县、平山县、井陉县。
(二)职工组(产业工会11个,直属企业工会13个)
产业工会:石家庄市教科文卫工会、石家庄市财贸工会、石家庄市纺织工会、石家庄市机械建材工会、石家庄市轻工金融工会、石家庄市化工医药工会、石家庄市农林水电工会、石家庄市建设工会、石家庄市电子国防工会、石家庄市交通工会、石家庄市直属机关工会。
直属企业工会:中国邮政集团工会石家庄市委员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工会石家庄市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工会石家庄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公司工会、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工会、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工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工会、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工会。
(三)高校组(48所)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河北体育学院、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校)、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6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不予立项或取消比赛。
(四)比赛需使用国家相关部门或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并符合安全要求。
六、参加办法
(一)项目设置及竞赛分组
1.青少年组(11项)
田径、跆拳道、武术套路、八人制足球、篮球、三人制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速度轮滑、射箭、射击。
2.成年组(13项)
拔河、游泳、第九套广播体操、健身秧歌、龙舟比赛、滑冰、健身气功、武术、篮球、乒乓球、中国象棋、陆地冰壶、五人制足球。
3.老年组(6项)
武术、乒乓球、柔力球、健步走、健身球操、中国象棋。
4.职工组(6项)
拔河、篮球、五人制足球、羽毛球、中国象棋、龙舟。
5.高校组(6项)
足球、篮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龙舟。
(二)运动员资格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正式户口的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具有相关高校学籍的大学生、各单位正式职工,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健康,符合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者,可代表运动员本人单位(学籍)所在地参加对应组别的比赛。
2.凡参加本次运动会县区组、职工组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参加高校组的凭学生证参赛。
3.年龄要求
(1)青少年组
A.田径:参赛运动员甲组年龄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乙组年龄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B.跆拳道: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C.武术套路: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D.八人制足球: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E.篮球: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F.三人制篮球: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G.乒乓球: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H.羽毛球: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I.速度轮滑: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6年1月1日后出生者。
J.射箭: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K.射击:参赛运动员年龄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成年组:女18周岁—50周岁,男18周岁—55周岁。
(3)老年组:女50周岁(含50周岁)—70周岁,男55周岁(含55周岁)—70周岁。
(4)职工组:女18周岁—50周岁,男18周岁—55周岁。
(5)校组:女18周岁—50周岁,男18周岁—55周岁。
4.现役军人、武警;已正式调入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的运动员;省市专职教练员;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不得参加青少年组和群众体育组的比赛。
5.凡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包括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
6.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项比赛。
7.参赛运动员须由参赛单位在当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各项目人数规定
1.青少年组
(1)田径: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甲乙组男、女各10人。
(2)跆拳道: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8人。
(3)武术套路: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8人。
(4)男子八人制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
(5)女子八人制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
(6)男子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7)女子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8)男子三人制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9)女子三人制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10)乒乓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11)羽毛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12)速度轮滑: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13)射箭: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
(14)射击: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2人。
2.成年组
(1)拔河: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子组9人(1人替补),女子组9人(1人替补)。
(2)游泳: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3)第九套广播体操: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4人(其中男运动员至少8人)。
(4)健身秧歌: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5)龙舟比赛: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12人。
(6)滑冰: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7)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8)五人制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7-9人。
(9)乒乓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10)中国象棋: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11)健身气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至少2名男队员)。
(12)武术: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8人。
(13)陆地冰壶: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替补运动员1人。
3.老年组
(1)健身球操: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
(2)柔力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
(3)乒乓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4)中国象棋: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5)武术: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男、女不限)。
(6)健步走: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4.职工组
(1)拔河: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子组9人(1人替补),女子组9人(1人替补)。
(2)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3)五人制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
(4)羽毛球: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5)中国象棋: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6)龙舟比赛: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12人。
5.高校组
(1)武术: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2)足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24人。
(3)篮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12人。
(4)乒乓球: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5人。
(5)健美操: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6)龙舟比赛: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12人。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奖励前8名,颁发奖励证书,团体比赛颁发牌匾。具体办法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参赛队数不足奖励名额时,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奖励。
(二)设“突出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奖励办法另定。
八、报名方式
《石家庄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竞赛规程在“热练国际庄”微信公众号官方信息平台、微博、网站发布。各单位或个人根据各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名。
九、裁判员选派
各项目竞赛所需裁判长、裁判员均由石家庄市体育局选派。
十、保险
各单位为本单位参赛人员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十一、本竞赛规程总则由石家庄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