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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9〕3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6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年)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是实现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我市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科技发展战略决策,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满足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需求为导向,聚焦发展十大科技服务业态,建设开放式科技服务创新网络,打造适应新经济发展的赋能生态,推动科技服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市场导向、人才引领、研发推动、主体协同、产业融合、政府调控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国际化、平台化、数字化发展,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对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引导、扶持和调控,营造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推动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

        (二)坚持统筹规划、改革推动。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制约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科技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释放产业发展活力。

        (三)坚持资源整合、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服务载体,整合开放公共科技服务资源,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场景,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开放合作、协同联动。推动京津冀科技服务业一体化发展,积极引进京津科技资源,形成区域间科技服务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推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市场开放互通和全产业链条分工协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效率的配置创新资源。

        (五)坚持融合带动、协调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与经济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强化科技服务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中的引擎地位,增强科技服务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的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科技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科技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着提高。发展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培育一批优势科技服务机构,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力争到2020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在高端研发、创业孵化、工业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重点领域,集聚10家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培育科技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建设3-5个高质量科技服务集聚区。

        2022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10亿元,初步建成符合新时代要求、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科技服务生态,科技服务业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引擎。

        四、主要任务

        以满足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打造创新创业服务新引擎,构建专业科技服务新优势,培育跨界融合新业态。重点是做大做强高端研发、创业孵化和工业设计,提升发展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科技咨询,培育发展数字科技服务和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打造以十大领域为重点的高质量科技服务体系。

        (一)高端研发领域。加快各类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大力发展专业研发类企业,积极培育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和面向社会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提升科学研究与公共技术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内部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研发合作,加强区域协同研发,共建研发平台和战略联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优势企业,新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5家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23家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65家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达到350家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到15家。2022年重点实验室总数达70家,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总数达到400家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创业孵化领域。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引导创业孵化机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积极发展新型孵化服务组织,推动众包、众筹、众创、众扶等模式创新,促进新技术、新服务、新产品、新产业快速发展。延伸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条,辅以创投、培训、创业导师等形成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国家、省、市“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支撑体系,推进建设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对现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基地建设和运营水平。到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总数达130家,“双创”示范基地20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3家;2022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总数达150家,“双创”示范基地30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工业设计领域。依托河北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扶持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公司,培育发展外观设计、产品设计、时尚设计、品牌设计四条设计产业生态链。扶持壮大一批设计服务品牌企业,提高企业智能设计、协同设计、绿色设计能力。加强工业设计在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的应用,鼓励“设计+品牌”、“设计+科技”、“设计+文化”等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搭建工业设计企业培育发展平台,举办好十大优秀工业设计产品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技术转移领域。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点对点”服务向综合服务模式升级。支持从事技术交易、技术评估、技术投融资等活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完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军民科技融合开展综合服务。把京津作为我市技术转移的策源地和重要源头,按照“互联网+技术市场”的模式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标准”的要求,加强与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创新驿站、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技术市场、北方(天津)技术交易市场等国家级技术转移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好石家庄科技大市场、中关村天合石家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广场和中国创新驿站河北省基层站点。到2020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15亿元,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总数突破30家。2022年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总数达到40家,2022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3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科技金融领域。鼓励发展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培育一批新型科技投融资机构。支持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深化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融资等各类科技信贷创新试点。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债权及证券化融资,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支持保险机构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科技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知识产权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专利代理、咨询、信息检索、培训、维权援助、评估交易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加强与京、津及雄安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联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运用能力。探索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打造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交易、评估、认证等创新服务。重点支持20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累计实施20项专利导航评议项目,支持20项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培育20家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检验检测领域。以集聚服务主体、延伸服务链条为重点,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由单一的测试、分析和认证,向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检测技术集成延伸。着力集聚一批国内外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动形成面向全国、多元并存、错位发展、覆盖全面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制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八)科技咨询领域。支持发展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工程咨询、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鼓励科技咨询机构开展数据存储、分析、挖掘和可视化技术研究,加强行业数据库、知识库建设,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型,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加快全市高端智库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

        (九)数字科技服务领域。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科技服务业的融合应用,探索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服务(O2O)、第三方云平台服务、特种定制服务、一站式集成服务等新业态。推进石家庄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处理、整合、交易等服务平台,培育大数据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大数据在工业、商务、公共安全、医疗健康、交通等领域开展应用,以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形成“资源、技术、应用、产业”四位一体,协同互动的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服务创新,在先进制造、商业金融、信息消费等领域催生一批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十)平台化服务领域。加快引进和培育平台型科技服务机构,整合相关科技服务资源,实现综合科技服务供需精准匹配。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聚焦优势领域,参与或主导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的第三方、第四方科技服务平台。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等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超前谋划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建设联合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强市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施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和绩效后补助制度,提升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到2020年,建设市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把科技服务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督导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形成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本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在市级科技计划改革中,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产学研合作,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开展科技服务业关键核心技术和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统筹运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着重用于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中小微型服务机构发展。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信托投资、信托贷款等,丰富财政资金使用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和《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处置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服务复合型人才。支持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加快完善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四)建设科技服务示范区。充分发挥省会优势,以主城区、正定新区为主体,以鹿泉、栾城、藁城、正定四大组团为支撑,集中发展高端研发、创业孵化、工业设计、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承担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带动全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把我市打造成为河北省科技服务业核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有关区、县政府)

        (五)培育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以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为依托,推动科技服务业聚集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石家庄高新区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争创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促局)

        (六)做好统计监测。明确科技服务业行业分类,完善统计指标,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和监测,深化相关数据分析、研究、利用。加强与智库机构的合作,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趋势研究分析及相关规划、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的预测研判和分析评价。(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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