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通信基础设施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载体,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和利用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竞争力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全市5G应用及试点工作,助推“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思路,加快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为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加快编制全市5G网络基站站址规划,提升我市共建共享水平,防止无序重复建设,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坚持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积极推动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合理共享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部署5G网络站址资源,降低5G商用部署难度,加快我市信息化进程,提升通信网络发展效率,迅速形成覆盖全市的高速5G通信网络。
(三)切实加强协调,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抓好本区域内的5G网络规划、基站选址、建设及相关协调工作。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9年3月底前,全面梳理全市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情况,年底完成主城区及周边四县(区)(正定、栾城、藁城、鹿泉)5G网络规划和站址资源储备。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关于5G网络发展部署,建设小规模实验网,加快推进城市5G网络建设。
2020年起,启动5G规模化商用,完善城市及热点地区5G网络覆盖,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5G网络基站站址统筹规划
1、为便于通信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的同步开展,将各级铁塔公司纳入属地规划委员会和规划专家委员会,此项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2、石家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杆塔资源的基础上,统筹编制5G网络站址规划。市铁塔公司要汇集全市基础电信企业的5G基站站址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2G、3G、4G基站资源基础上,确定可合理共享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数量、空间分布等,提供基础资料,协助编制全市5G基站站址规划。5G网络站址规划应同水、电、气、暖等其他公用基础设施一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或实施中应与各类法定规划做好对接。(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
3、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小区及新建区域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预留通信建设空间(如:塔、中心机房、传输管道、直供电电力引入接口等),小区内5G网络基站设备占用空间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应协调物业公司给予支持。在制订和实施5G网络站址设施规划过程中,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并统筹规划,充分衔接,同步建设,实现通信设施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完美融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4、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优化通信规划建设报批程序,打通零星项目快速批复通道,此项工作要求2019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化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和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共享
1、由于5G网络频率高、穿透力弱、覆盖半径小的特点,将导致基站数量成倍增加。为减少国有资产重复投资,减少土地占用,同时兼顾城市市容景观的整体要求,各级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向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开放所属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由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统筹整合使用需求。此项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
2、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推动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所辖电力杆、塔开放共享。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统筹整合使用需求,依据协议进行安全测试评估及配合上塔施工操作。此项工作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
3、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同时向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电力公司开放共享,各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时应优先使用通信基站杆塔资源,最大化实现“一杆多用”、“一塔多用”,实现5G网络基站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
4、各级政府部门规划建设杆塔等公共设施时,应统筹考虑5G网络基站建设需求,优先使用可满足5G网络基站承载的杆塔类型,以市场化原则推进合作,确保“多杆合一”的落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公共资源向5G基站站址开放
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推动所属公共区域、公共交通设施向5G网络基站站址开放;推动公路、铁路、桥梁、地铁、绿地等基础设施资源向5G网络基站站址开放,为5G网络基站站址建设与维护提供便利;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各县市区政府)
(四)规范通信建设市场
1、各县(市、区)政府应严格遵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2015年第25号令)规定,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求,不应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特许经营范畴。规范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打造公平有序的通信建设环境,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生产和建设质量。此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各县市区政府)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积极落实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文件要求,将通信铁塔站址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快用地报批,保障铁塔依法依规及时用地;对于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站址,分期分批补办土地确权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扰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通信设施作为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应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支持力度,基站、机房不能随意拆迁,若确需拆迁的,需经相关产权单位同意并向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报备,执行过程中先建后拆,保证通信业务不中断。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的,应在控规中预留通信基础设施空间,保证网络完整。迁移损毁造成的损失,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由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五) 保障5G基站选址和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要对5G网络基站选址和建设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对没有2G、3G、4G网络站址资源,没有各类杆塔资源,没有公共资源的新建站址及困难站址,协调资源,重点保障。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由环保部门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5G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将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事项,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对接,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5G网络基站规划建设。
(三)强化协调联动。建立5G网络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以及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5G网络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和服务,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地执行,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严格督导检查。市政府将根据全市5G网络规划建设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任务,加强统一协调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造成工作延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对落实不力、影响建设进度的将严肃追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