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为抓好《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全力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培育一批创新卓越“领跑者”企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市《实施方案》共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分阶段明确我市2023年、2025年“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目标。其中,到2023年,力争培育上市企业1至2家(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7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8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8至10家,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0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75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第二部分为重点措施。一是落实企业上市行动,通过锁定培育目标、精准培训辅导、规范股改提升和推动市场化重组等手段,优选培育县域集群重点企业开展上市工作。二是落实科技赋能行动,通过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措施,持续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建,通过技术、服务、项目支持,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三是落实产业升级行动,通过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加快企业上云用云、实施首台(套)装备攻坚等措施,引导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四是落实强链补链行动,通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打造融通发展载体、强化集群服务支撑、构建集群产业生态等措施,积极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载体,引导集群产业链协同配套,打造支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良好生态。 五是落实金融助力行动,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发挥基金引导作用等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作用,用好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支持“领跑者”企业做大做强。六是落实冀有特色行动,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标准引领、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打造特色品牌等措施,推进集群企业品牌、质量、品质跃升,不断提升知名度。
第三部分为工作保障。由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全力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依托我市各类产业政策和环保差异化管控,保障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左右做强,助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意义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驱动力量,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在引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将在推动我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我市经济总量过万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