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一级市场,特别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期开发,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出台背景
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石家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决策部署,推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解决因一二级联动等行为导致的容积率过高、公共设施不足、二环内人口密度过大等问题,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我市起草出台了该《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意见》充分吸收国家和省在土地市场领域相关文件规定,征求了相关市领导和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出台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管理秩序,断开“土地市场一二级联动”,强化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调控管理,实现城市发展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真正做到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阐述了《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成片开发、一二级分离”的基本原则,通过彻底断开“土地市场一二级联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调控管理,全力推动石家庄“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提升。
第二部分,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的规划引领和计划管控,强调了规划和计划在规范土地一级市场中的作用,要求土地一级开发应以各项规划为依据,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和目标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实施计划管控,根据项目性质纳入相应计划后方可实施一级开发。
第三部分,严格规范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明确了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主体,以及实施主体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同时,就如何依法开展土地一级开发,以及开发完成后土地的收储、管护、供应等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四部分,相关支持政策,主要从资金和安置房两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包括创新筹资渠道和方式,多渠道筹集一级开发所需资金,鼓励被拆迁居(村)民选择货币安置,减少原址回迁的压力,建设高标准安置区进行集中安置等。
第五部分,进一步加大监督惩处力度,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大对土地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将违法开发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对违法实施土地开发行为和主体的查处和惩处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土地开发的主体,要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