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10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我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紧缺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至关重要。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效节水灌溉,彻底扭转农田“大水漫灌”现状,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市农田节水灌溉目标及任务分解,细化各项节水措施,以完成高效节水灌溉任务。
二、任务确定及资金测算
(一)节水目标及任务确定。按照东峰书记“2年见到明显成效、5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在年度任务安排上,计划2021年发展10万亩(浅埋滴灌);2022年新发展28.8万亩,其中浅埋滴灌21.8万亩,喷灌、微喷灌等其他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2023年新发展35.2万亩,其中浅埋滴灌27.7万亩,喷灌、微喷灌等其他高效节水灌溉7.5万亩;2024年新发展48万亩,其中浅埋滴灌33.2万亩,喷灌、微喷灌等其他高效节水灌溉14.8万亩;2025年新发展46.8万亩,其中浅埋滴灌33万亩,喷灌、微喷灌等其他高效节水灌溉13.8万亩。2021-2025年在地下水超采区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68.8万亩。
(二)主要节水措施。在地下水超采区全面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粮食作物中以小麦玉米重点实施浅埋滴灌节水设施;设施蔬菜重点发展膜下滴灌,露地蔬菜重点发展滴灌、微喷灌,适度发展淋灌等节水措施;梨、葡萄等水果重点发展微喷灌和小管出流,适度发展膜下滴灌。
(三)补助方式与标准。2021年安排10万亩小麦玉米浅埋滴灌试点,每亩补助200元,已落实下达;2022年-2025年发展浅埋滴灌、喷灌、微喷灌、滴灌、膜下滴灌、淋灌、小管出流等形式的节水灌溉项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分年度补助标准为:2022年200元/亩;2023年150元/亩;2024年100元/亩;2025年50元/亩。省市县分级筹措比例为:参照“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引黄水费”等相关项目,省市县按5:3:2(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5∶5)比例筹措。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八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重大意义,阐明现状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三是分类推进节水灌溉,分作物提出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发展面积和节水量。四是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提出黑龙港地区、山前平原区、坝上地区、山区丘陵区种植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示范区建设重点。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支持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六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节水设施设备生产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发挥规模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队伍。七是完善税价管理机制,包括调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用。八是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开展督导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