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7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冀政办字〔2020〕108号);8月5日河北省医改办印发了《河北省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补充任务安排》(冀医改办〔2020〕8号)。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照省文件,立足我市实际,起草了《石家庄市2020年下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征求了相关部门修改意见进行修定完善。
二、文件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2020年下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提升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重点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健康石家庄行动’;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前谋划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力度”等10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第二部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重点在“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集中采购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统一分类与编码;营造耗材领域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9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第三部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在“深化编制管理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8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第四部分: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重点在“扎实做好健康扶贫;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协调机制;加强医务人员培养培训”等5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