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支持Ipv6
         
        综合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美丽石家庄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函件 >> 2013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3〕13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2013年冬季融雪
         
        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内五区和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13年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日
         
        石家庄市城区2013年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市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确保雪后城市交通顺畅和容貌整洁,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石家庄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委主任担任,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主任由城管委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城区融雪清雪工作。
        有关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本单位、本部门融雪清雪指挥部。
        二、责任分工
        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区融雪清雪工作。负责融雪剂(设备)的招标采购、储备、发放和全市专业融雪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内五区做好市交通部门移交城管部门的国、省干道部分道路的融雪工作。负责城区道路融雪清雪任务应急保障任务。
        市内五区、组团县(市)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融雪清雪工作,协调积雪倾倒场地,危漏房屋隐患排查及群众疏散安置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调施工企业出动机械设备参加市区融雪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市交管局: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线和公路融雪清雪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尚未办理交接公路的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配合市区主干道的机械融雪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降雪形势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市、区园林部门对广场、公园、花坛、绿地、树穴等积雪的清理、外运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市卫生局:负责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学生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并积极参与全市融雪清雪工作。
        市商务局:保障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全市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及融雪清雪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协助各区做好危漏房屋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市军地协调办:根据雪情需要,统筹安排驻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的融雪清雪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市融雪清雪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人员和物资参与融雪清雪工作。
        三、预警级别
        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灾害性降雪预报确定雪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小雪)、III级(中雪)、II级(大雪)、I级(暴雪)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预警为出现小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融雪指挥部指挥对主要路口进行融雪。
        黄色预警为出现中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融雪指挥部组织对市区部分路段进行融雪。
        橙色预警为出现大雪天气(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融雪指挥部组织对市区所有路段进行融雪清雪。
        红色预警为出现暴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0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已不能正常通行,融雪清雪指挥部组织调动成员单位所有人力、物力实施道路融雪清雪。
        四、应急响应
        出现降雪灾害天气后,根据降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适时启动本预案。
        (一)IV级响应:接到蓝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各融雪清雪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融雪临战状态,人员、车辆全部到位。
        (二)III级响应:接到黄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全部专业融雪车辆2小时内完成融雪剂(融雪液)加装工作,其他人员在指定位置待命。环卫作业单位加强道路的清扫,道桥、排水等有关单位加强检查巡视。各级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实施融雪清雪。
        (三)II级响应:接到橙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专业融雪单位1小时内到达规定路段开始实施融雪。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开展清雪工作。
        (四)I级响应:接到红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区(县、市)级政府、各级清雪指挥部组织动员本辖区所有单位、驻石部队、辖区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融雪清雪工作。
        出现大雪和暴雪天气后,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五)应急解除: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灾情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解除。
        五、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明确相关街道、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融雪清雪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融雪清雪工作效率。
        优先处置原则:优先对快速路、主干道、桥梁等设施融雪清雪,同时兼顾其它道路。
        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快速、高效、通畅的指挥调度和处置落实机制。
        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城管、公安交管、交通、建设、园林等多行业协调联动,全民动员,全城行动。
        六、标准和要求
        冬季融雪清雪的总体要求是“以雪为令,雪下人动,人动雪清”。遇有大到暴雪,要迅速出动,全民动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的融雪清雪工作。
        (一)专业单位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小雪天气(蓝色预警):对市区32个主要路口(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与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等交叉路口);市区“四横八纵”以及二环路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实施融雪。
        2.中雪天气:对14条道路: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友谊大街、红旗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市区“四横八纵”以及二环路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实施融雪,确保2小时内快车道畅通。
        3.大雪和暴雪天气:对市区所有主次干道以及各类桥梁全部实施融雪,确保4小时内市区主次干道快车道畅通。一次融雪后,如24小时降雪不停并出现结冰,组织实施第二次融雪。
        4.各区在保证完成本预案确定的融雪清雪任务后,再对其它道路实施融雪清雪。融雪时先使用融雪剂溶液进行融雪,融雪液用完后,按通知要求,对主要路段再布撒融雪剂干粉。
        5.慢车道、便道不准布撒融雪液和融雪剂,严禁将撒过融雪液和融雪剂的积雪倒入或清入绿化带内。融雪后要做到随扫随清,及时清运,确保不留雪堆。
        6.充分利用中午气温回升,道路车辆、行人相对较少,便于清雪的有利时机加大清雪进度。
        7.各区要建立应对暴雪天气清雪能力,至少备用5台铲车、20台运输车用于应对暴雪清雪任务。
        (二)社会力量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凡居住在市区(县)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所有营业门店)和个人均负有冬季融雪清雪的义务。
        1.出现降雪后,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辖区办事处、沿街各单位按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清理慢车道、便道上的积雪,保证市民出行安全。
        2.清除积雪后的道路应做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底色。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绿化带内,各作业单位要及时组织外运。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物品清除冰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以向明沟倾倒积雪为由倾倒垃圾污物。
        4.融雪清雪的完成时限:停雪后,大雪48小时内主干道的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72小时内将次干道的积雪清理完毕;中雪主干道24小时、次干道48小时内将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4天内将主次干道、慢车道积雪清理完毕。雪后1小时,按照市融雪清雪指挥部要求,市内五区要动员辖区各单位、沿街门店、办事处、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实施清雪,4小时内保证辖区道路快车道畅通,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小街小巷、生活小区按照管理责任,由办事处、物业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清雪,中小雪2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大雪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
        七、工作任务
        按照“先桥梁和主干道路,后次干道路和支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阴面,后阳面”,“先繁华区域,后边远地区”的原则组织实施融雪清雪工作。
        (一)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使用所属融雪车辆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行政办公驻地周边和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的融雪保障工作及执行机动任务。
        (二)二环路管理处:使用所属融雪车及所有洒水车负责二环路沿线的融雪工作。融雪剂和融雪液保障由城管委环卫处协调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及五区环卫部门解决。
        (三)站前管理委员会:使用洒水车负责新客站区域的融雪工作,融雪剂和融雪液保障由城管委环卫处协调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及桥西区解决。
        (四)市道桥管理处:负责城区所有高架桥、地道桥、过街天桥冰柱的清除工作。
        (五)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协助市内五区环卫部门清理道路排水口积雪。
        (六)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协助市内五区督导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积雪的清理工作。应急处理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桥东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槐安路(含高架桥)、工人街地道桥、胜利北街、中山路、裕华路、平安大街、建设大街、四中路、休门街、长征街、建胜路、普园街、元南路、东三教大街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八)长安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中山路、青园街、东大街、西大街、广安街、体育大街、育才街、建华大街、翟营大街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九)裕华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槐中路、建华大街、翟营大街、东岗路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十)新华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中华大街(含北二环与中华大街互通式立交桥)及北延高架桥部分、新华路、泰华街、合作路、水源街、友谊大街、康乐街、兴凯路、北荣街、北新街、石纺路地道桥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十一)桥西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中华大街、维明街、华西路、时光街、苑东街、红旗大街、新石南路、新石北路、新石中路、自强路、友谊大街、城角街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负责旧火车站区域(站前街)的融雪工作。
        (十二)高新区、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道路融雪清雪工作由本级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工作制度
        冬季融雪清雪工作是城市抗灾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秩序正常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提高认识,把融雪清雪作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融雪清雪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
        (一)建立市、区(县)、街通讯指挥网络和值班制度。各级融雪清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遇有雪情要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手机、通讯电台保持畅通。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融雪清雪指挥部进行点名,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空岗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融雪清雪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每4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融雪清雪工作动态,上报融雪清雪工作信息和简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融雪清雪过程中,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市融雪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融雪清雪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效能问责和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请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融雪清雪工作预案及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报送至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0721118、80721119、80721036、80721039(传真:80721119,80721039,Email:srczb@sina.com)。
        本预案由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