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晓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张树志 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
程凯市委常委、副市长
孟祥红副市长
郭运兴副市长
张业副市长
李晋宇副市长
王韶华副市长、正定县委书记、正定新区工委书记
郝竹山副市长
蒋文红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
成 员:赵新朝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建设局局长
罗二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时茂 市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孟胜林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裴晓青 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蒲国良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郎金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国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庆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胜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文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立新 市财政局局长
张 炬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 飞 市工信局局长
闫纯锴 市教育局局长
刘吉广 市监察局局长
卢建新 市城管委主任
李耀峰 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兰格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晓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徐拥政市统计局局长
毕拉祥 市国资委主任
田嘉一 市商务局局长
王雁南 市科技局局长
张军卫 市农业局局长
吕军英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杨建秋 市林业局局长
李志宏 市卫生局局长
刘桂江 市审计局局长
赵俊芳 市旅游局局长
孙玉山 市国税局局长
马提福 市地税局局长
张秉祥 市气象局局长
侯洪彬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曹新华 市工商局局长
郑国良 市法制办主任
武瑞琪 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霍国林 市物价局局长
贾东旭 市能源办主任
赵春来 市服务业办主任
赵 亮 石家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吕 军 正定新区管委会主任
高新城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董晓航 平山县县长
高玉柱 藁城市市长
彭敬捷 高邑县县长
李志勇 新乐市市长
周永会 鹿泉市市长
杨立中 正定县县长
周雪军 灵寿县县长
陈宝京 无极县县长
赵路新 元氏县县长
苏志超 井陉县县长
张佐英 晋州市市长
冯立业 赞皇县县长
王彦芳 行唐县县长
张敏周 赵县县长
刘玉渭 栾城县县长
张少华 深泽县县长
栾建英 井陉矿区区长
韩学军 新华区区长
常志卷 裕华区区长
张 晋 桥西区区长
刘建芳 桥东区区长
马文刚 长安区区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 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办公室副主任 蒲国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周立新市财政局局长
赵文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办公室下设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六个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工信局、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