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2012年冬季融雪
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正定县及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12年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石家庄市城区2012年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
为加强市区融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确保雪后市交通顺畅和街道容貌整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根据行政区划,明确相关街道、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融雪清雪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及时组织融雪清雪工作。
优先处置原则:优先对快速路、主干道、桥梁等设施进行融雪清雪,同时兼顾其它道路。
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快速、高效、通畅的指挥调度和处置落实机制。
协同配合原则:市城管、环卫、交管、交通等多行业协调联动、全民动员、全城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军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市城管委主任卢建新担任,成员单位有四组团县(市)、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建设、园林、气象、广播电视、卫生、教育、商务、财政、民政、电业以及石家庄军地协调办公室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副主任周二焕担任,主要负责指挥、协调、指导、检查城区融雪清雪工作。
三、责任分工
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的融雪清雪工作;负责融雪剂招标采购、储备,发放和全市融雪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道路融雪清雪应急保障任务。
四组团县(市)、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做好本辖区内道路、居民小区的融雪清雪工作;各区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道路、桥梁、桥涵等融雪清雪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指挥、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向环卫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融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调市区主干道的机械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降雪期间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市交管局: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线和公路清融雪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尚未办理交接的公路清融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配合市区主干道的机械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市融清雪指挥部提供天气降水形势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各区园林部门对广场、公园、花坛、绿地、树穴等积雪的清理、外运。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做好救治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与全市融雪清雪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及融雪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降雪期间社会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
市军地协调办:根据雪情需要,统筹安排驻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的融雪清雪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市融雪清雪指挥部统一指令,及时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人员和物资参与融雪清雪工作。
四、预警级别
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灾害性降雪预报确定雪情预警。
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小雪)、III级(中雪)、II级(大雪)、I级(暴雪),并以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蓝色预警(降雪厚度在
五、应急响应
出现降雪灾害天气后,根据降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适时启动本预案。
(一)IV级响应:接到蓝色预警,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该响应。各融雪清雪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临战状态,人员、车辆全部到位。
(二)III级响应:接到黄色预警,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该响应。全部专业融雪车辆2小时内加装融雪剂、融雪液完毕,其他人员在指定位置待命。环卫单位加强道路的清扫,道桥、排水各级单位加强检查巡视。雪停后,各级指挥部按清雪方案组织融雪清雪。
(三)II级响应:接到橙色预警,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启动该响应。各级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专业融雪组成员1小时内到达规定路段开始实施融雪。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开展清雪工作。
(四)I级响应:接到红色预警,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启动该响应。各级政府、各级清雪指挥部、各单位及驻石部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清雪工作。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调动成员单位所有人力、物力,实施道路清雪。
(五)应急解除: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灾情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解除。
六、标准和要求
融雪清雪的总体要求是“以雪为令,雪下人动,人动雪清”。遇有大到暴雪,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迅速出动,全民动员,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融雪清雪工作。
(一)专业单位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小雪天气:对市区32个主要路口(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与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等交叉路口);市区“四横八纵”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以及二环路28座桥梁实施融雪。
2.中雪天气:对14条道路: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友谊大街、红旗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市区“四横八纵”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以及二环路22座桥梁实施融雪,确保2小时内快车道畅通。
3.大雪和暴雪天气:对市区所有主次干道以及各类桥梁全部实施融雪,确保4小时内市区主次干道快车道畅通。一次融雪后,如24小时雪不停并出现结冰,组织实施第二次融雪。
4.各区在保证完成本预案确定的融雪清雪任务后,再对其它道路实施融雪清雪。融雪时先使用融雪剂溶液进行融雪,融雪液用完后,按通知要求,对个别主要路段再布撒融雪剂干粉。
5.慢车道、便道不准布撒融雪液和融雪剂,严禁将撒过融雪液和融雪剂的积雪倒入或清入绿化带内。融雪后要做到随扫随清,及时清运,确保不留雪堆,严禁雪堆垃圾戴帽。
6.充分利用中午气温回升,道路车辆、行人相对较少,便于清雪的有利时机加大清雪进度。
(二)社会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出现降雪后,各成员单位及各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本单位、辖区办事处、沿街各单位按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清理慢车道、便道上的积雪,以保证市民出行安全。
2.清除积雪后的道路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底色。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绿化带内,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外运。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物品清除冰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以向明沟倾倒积雪为由倾倒垃圾污物。
4.融雪清雪的完成时限:停雪后,大雪48小时内主干道的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72小时内将次干道的积雪清理完毕;中雪主干道24小时、次干道48小时内将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4天内将主次干道、慢车道积雪清理完毕。雪后1小时,按照市融雪清雪指挥部要求,市广电局动员市内各单位、沿街门店、办事处、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实施清雪,4小时内保证辖区道路快车道畅通,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小街小巷、生活小区按照管理责任,由办事处、物业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清雪,中小雪2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大雪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
七、工作程序
(一)按照“先桥梁和主干道路,后次干道路和支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阴面,后阳面”,“先繁华区域,后边远地区”的原则组织实施融雪清雪工作。
(二)各区及各有关单位融雪路段及程序
1.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使用1号融雪车负责省、市政府主要部门驻地和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融雪保障及执行机动任务。
2.二环路管理处:使用2号、3号融雪车及洒水车负责二环路(含高架桥)及引桥的融雪工作。融雪剂、融雪液由市环卫处协调五区环卫部门保障。
3.市道桥管理处:负责城区所有高架桥、地道桥、过街天桥冰柱的清除工作(二环路高架桥除外)。
4.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协助市内五区环卫部门清理道路排水口积雪。
5.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负责协助市内五区督导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积雪的清理工作。应急处理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6.桥东区:使用1号、2号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槐安路(含高架桥)、工人街地道桥、胜利北街、中山路、裕华路、平安大街、建设大街、四中路、休门街、长征街、建胜路、普园街、元南路、东三教大街等主要道路融雪工作。
7.长安区:使用3号、4号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中山路、青园街、东大街、西大街、广安街、体育大街、育才街、建华大街、翟营大街等主要道路融雪工作。
8.裕华区:使用5号、6号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槐中路、建华大街、翟营大街、东岗路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9.新华区:使用7号、8号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中华大街(含北二环与中华大街互通式立交桥)及北延高架桥部分、新华路、泰华街、合作路、水源街、友谊大街、康乐街、兴凯路、北荣街、北新街、石纺路地道桥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10.桥西区:使用9号、10号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中华大街、维明街、华西路、时光街、苑东街、红旗大街、新石南路、自强路、友谊大街等主要道路的融雪工作。
11.高新西区:负责新石北路、新石中路、槐安路、友谊大街、城角街所清扫范围内的道路融雪清雪工作。
12.高新东区、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道路融雪清雪工作由本级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三)主要路段融雪清雪范围
中山路西至西三环辅路,东至高速桥;和平路西至石获北路康庄检查站,东至高速桥;裕华路西至苑东街,东至高速桥收费口;槐安路西至鹿泉界,东至高速桥东桥头;中华大街南至南二环,北至城管界;建设大街南至南二环,北至北外环;体育大街南至裕翔街与308国道交口,北至子龙大桥前
八、工作制度
冬季融雪清雪工作是城市抗灾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秩序正常运行。各级各部门要把融雪清雪工作作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章立制,完善措施,确保融雪清雪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
(一)建立市、区(县)、街通讯指挥网络和值班制度。各级融雪清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遇有雪情要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手机、通讯电台保持畅通。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将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融雪清雪指挥部进行点名,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空岗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融雪清雪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每4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融雪清雪工作动态,上报融雪清雪工作信息和简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融雪清雪过程中,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市融雪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融雪清雪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通报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