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
情况及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紧紧围绕“十二五”环保目标,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石家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考核,绝大部分县(市)、区都完成了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其中,高新区、晋州市、新华区、灵寿县、桥西区、矿区、桥东区、赞皇县、长安区、平山县、鹿泉市和新乐市12个县(市)、区完成情况较好,考核等次为优秀。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晋州市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和丁丁等274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蓝天碧水工程推进,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和“三年上水平”环境质量提升,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二○
主题词:环保先进表彰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