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第二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核同意,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
主 任:程 凯 石家庄市委常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孝 磊 驻会
副 主 任:丛 斌 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法医学与病理生理学博士生导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柴振国 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
(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省人大内务司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张瑞明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文兴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马福恒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凤珠 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李力军 石家庄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李泽臣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复议监督庭庭长
李爱国 石家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郭建欣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郭彦军 石家庄市建设局副局长
阎志勇 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谢艳华 石家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
秘 书 长:孝 磊(兼)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