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家庄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新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274号)批复的建设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重点解决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构建市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信息消费。通过连续三年的试点建设,力争建成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
(一)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显着提升。到2016年,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实现汇聚各类服务事项1000项以上,服务覆盖能力超过1000万人以上;社保业务80%以上事项实现就近办理,社保缴费申报和查询服务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居民健康卡实现城乡居民100%覆盖,二级以上医院100%使用电子病历和实现预约诊疗,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就诊信息协同共享,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智慧校园覆盖30%中小学,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90%以上学校,实现100%的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开通与资源优质校之间“远程视频互动专递课堂”,生命教育覆盖100%中小学。
(二)社会综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政府管理效能显着提高。到2016年,基本建成集成相关服务热线和业务后台系统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范围逐步实现从城市管理领域扩展至食药品监督、公共安全等其他管理领域,努力实现社会综合管理的全行业覆盖;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50家以上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接入,为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提供1000多个事项的信用信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企业电子档案,逐步在重点品类和监管对象中建立全过程追溯系统;在一般商业金融聚集和人口密集地段建设200处报警求助惠民服务设施。
(三)政务基础共享资源建设完成,社会化开放程度显着提高。到2016年,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共享交换的市级部门达15家,到2018年力争实现市级部门和区县100%覆盖;实现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覆盖30个政府部门;实现8家以上市级部门行业性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成政府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业务协同审批框架体系,行政审批网上申办率不低于90%。
(四)信息消费稳步提升,信息产品更加丰富。信息消费规模和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信息消费意愿持续增强,信息消费支撑和环境保障明显改善。在民生领域的信息服务产品更加丰富,信息消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智慧城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围绕信息惠民建设公共信息分数据中心、公共服务集成及业务协同支撑平台。通过规范数据接口和标准,对现有试点领域信息数据库进行升级改造,突破全市信息数据共享瓶颈,整合试点领域服务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惠民服务网络,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的“一站式”公共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推进社会保障信息惠民服务。建设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规范整合乡镇、街道、社区业务办理系统,以社会保障卡为应用载体,以人社信息网络系统为支撑,融合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系统,提供就近办理、方便快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服务。开展智慧医疗工程建设,实现辖区内跨地区、跨机构就医“一卡通”;建立市级智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之间以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建设预约诊疗信息系统,面向所有市民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构建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之间的互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推进优质教育信息惠民服务。以“三通两平台”为基础,构建完善的服务城乡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员和社区居民等的教育服务系统;建设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实施远程互动课堂专递山区扶贫项目;建设教育网络电视台,开通名师课堂、生命教育、社区教育等栏目,增加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教育服务模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5.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建立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完善以网格化社会管理决策中心、网格化社会管理监督中心为核心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拓展网格化应用范围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市域范围的全区域覆盖,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的全行业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市直部门)
6.探索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在社会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市直部门)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企业基本数据中心,补充完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基本信息,改造投诉受理系统、食品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以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8.推进公共安全信息惠民服务。构建公共安全服务管理系统,以城市主干道和市内街区为引线,以核心热点区域为节点的“网格化”防控体系,在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建设集报警求助、双向对讲、避险广播、图像复核、报警位置定位和公共安全信息告知为一体的报警求助惠民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促进政务数据开放,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
9.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基础数据库。提高三大基础数据库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着力推动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10.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放。扩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范围,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开放渠道,并加快移动数据服务门户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
11.推动协同行政审批。加大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上网覆盖范围,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框架,全力打造网上政务大厅。(责任单位:市编办)
(四)引导促进信息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2.开展基于位置服务的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应用,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和终端的建设及研发、开发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城市交通管理远程监管系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
(五)完善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
13.进一步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加快
(六)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4.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促进信息惠民工程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信息共享安全规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16.研究制定《石家庄市网上行政审批规范》、《石家庄市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年7月-2014年9月)。印发《石家庄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渠道,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季报制度。
(二)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12月)。各部门围绕《石家庄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具体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牵头部门对所承担任务负总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所承担工作的协调调度;参与单位要加强配合,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并向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终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通报评价结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月-6月):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各牵头部门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亮点,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表彰先进,并根据情况申报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石家庄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卫计委、城管委、组织部、商务局、监察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中心、编办等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牵头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建设。
(二)强化协作推进。建立沟通和调度机制,定期研究民生领域信息惠民重大事项,整合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及时解决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创新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设立市信息惠民工程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辐射和带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信息化服务外包,培育外包市场,通过政府授权、委托、认定等方式,引导、扶持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和专业机构,建立配套的规范标准,为推行外包制度创造条件、形成规范。
(四)实施绩效评估。建立信息惠民工程年度目标评估制度,总结评价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度计划实施积累经验。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建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促进信息惠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示范试点实施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