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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5〕25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和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6日

        石家庄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结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城乡统筹、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根据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高标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以及2015年市区建设思路和实施重点,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二、计划指标分配

        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长安、桥西、裕华、新华为四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井陉矿区,计划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5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99.9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69.1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1.15%;存量建设用地230.7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8.85%。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52.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6.61%;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347.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3.39%。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5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9.8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48%;住宅用地291.11公顷,占36.39%;工矿仓储用地103.59公顷,占12.9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6.86公顷,占12.11%;交通运输用地202.97公顷,占25.38%;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45.53公顷,占5.69%。

        住宅用地中,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为73.39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25.21%;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31.90公顷)共计205.29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0.52%。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5年,长安区供地220.20公顷,桥西区供地94.64公顷,裕华区供地111.06公顷,新华区供地113.48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供地229.74公顷,井陉矿区供地30.81公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部门达成按计划用地的共识,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强化规范供地和供后监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限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绿化率不得超过20%。

        (三)严格计划执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随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根据市场调控政策,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附件:

        1.石家庄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表

        2.石家庄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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