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
监管清单(2017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2日
附件:石家庄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版)
附件下载, 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